一、广告牌结构检测鉴定报告(流程及步骤)--各类广告牌安全检测规定:
(一)未经批准不得在人行道上设置户外广告、标志;经批准设置在人行道上的单立柱式广告牌高度不得低于2.5米;
(二)设置、张挂在主要街道的户外广告、标志,应规划,严格标准,符合城市容貌要求;
(三)在主要街道两侧新建大型建筑物上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标志的,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四)设置在繁华地段及车站、广场等重要公共场所的广告、标志,以高质量的霓虹灯等为载体;
(五)商业橱窗广告设置应当与店面比例协调,制作规范,保持整洁美观;
(六)广告、标志的设置、张挂不得影响视线、阻碍交通;不得影响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破坏树木和园林绿地;不得影响市容观瞻;
(七)沿街门头招牌标志,提倡一店一匾,实行规格、标准,整体协调。一门多店的,应选用一块牌匾多个名称的门头招牌;
(八)不得在市区主要道路两侧的巷口设置、张挂招牌。
二、广告牌结构检测鉴定报告(流程及步骤)--户外广告牌设置完工后找什么单位检测
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共场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规划设置数量的公益性和经营性广告栏。户外广告一律在设置的公益性和经营性广告栏内张贴。第七条户外广告、标志用字规范,禁止使用繁体字。旅游景区和涉外单位应当使用中外两种文字,中文在上(竖式灯箱牌匾在右),外文在下(竖式灯箱牌匾在左),中文字体大于外文字体。第八条设置、张挂户外广告、标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审批表、效果图及相关资料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设置楼(墙)体广告、楼顶广告的,还应当提交建筑设计部门出具的楼体承载设计可行性报告。设置、张挂户外广告需占用场地的,设置、张挂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户外广告牌设置完工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广告牌进行安全性能检测,符合安全标准的方能投入使用。对已设置的户外广告、楼(墙)体广告、楼顶广告和标志,设置、承制单位和个人应当经常进行安全检查、维修、更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以及陈旧、锈蚀、破损和与建(构)筑物容貌不协调的,应当及时拆除或整修。除重大节日、庆典活动等情况外,禁止悬挂过街条幅。禁止在各种灯杆、电线杆、标志杆、护栏以及树木上悬挂条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墙壁、电线杆、雕塑、文物古迹等设施和树木上涂写、刻画、张贴各种广告宣传品。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广告牌结构检测鉴定报告(流程及步骤)。
本次检测的主要内容包括:
(1)广告牌结构体系检查;
(2)广告牌损伤检测;
(3)电气设施完损状况检测;
(4)根据目前现状,结合现场检测数据,进行安全性评估;
(5)出具检测报告。
评定标准
(1)《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48:2003);
(2)《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621-2010);
(3)《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
(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
(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检测及分析结果
结构体系检查
本次受检广告牌为四个牌面,分别为草皮围挡两块,喷绘围挡两块,每块尺寸约为30m×3.5m,照明方式为LED广告灯。广告牌采用钢结构桁架,钢结构桁架主要由矩形钢管和角钢焊接而成,主管圆形钢管截面尺寸为Φ760×2mm,副管为Φ320×2mm,角钢主要截面尺寸为∟40mm×4mm;受检广告牌钢桁架采用基础与主体结构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