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横琴新区进一步促进私募投资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导向,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对私募投资拓宽扶持范围、提高扶持额度。
据时报报道,此次出台的《办法》是针对辖区内私募扶持整合的一个专门性文件,方便企业申报和规范管理,除了对原有内容的修正和完善,加大了落户奖励支持力度以吸引大规模的入驻,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此外还在经营扶持里还新增了项目导入的奖励,促进产业发展。因毗邻澳门,又叠加了自贸区政策,横琴正逐步发展成为全国私募创投企业的重要聚集地。
而在2018年全国各地私募注册难的背景下,珠海横琴自贸区作为全国范围内,少数支持受理私募(包含私募股权投资、私募投资公司)新设立申请的地方,已成功吸纳大批私募机构进驻。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8年12月底,横琴新区类企业合计6499家,注册资本10242.53亿元,而中基协公布的数据,目前注册在横琴的私募企业在全国排名第八。其中在中基协完成登记的私募管理人共计530家,管理规模2281.13亿元;完成备案私募1110支,管理规模2678.31亿元。
落户扶持加强奖励力度
而在落户扶持方面,除了原有的在横琴新区注册登记且已完成在业协会备案手续的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其实际投资实体企业或项目的资金规模达到5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专项扶持;其实际投资实体企业或项目的资金规模达到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专项扶持。
值得注意的是,在落户奖励政策方面放出大招,增加了对大规模的引进力度。对于在横琴新区注册登记且已完成在业协会备案手续的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其实际投资实体企业或项目的资金规模达到5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600万元专项扶持;其实际投资实体企业或项目的资金规模达到10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800万元专项扶持。
前提条件是,落户扶持的私募,其私募管理人应在横琴新区注册登记,该私募须通过业协会备案且50%(含)以上资产应在横琴新区内的托管机构进行托管。落户扶持资金奖励给私募管理人,扶持资金分两年拨付到位,年拨付50%,第二年拨付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