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基础。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纲要指出: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到2020年,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
·什么是信用等级?
信用等级是信用 (资信)评估机构根据企业资信评估结果,对企业信用度划分的等级类别,它反映了企业信用度的高低。
中国企业的信用评估和划定等级的工作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一般只把企业划分为三类等级,有的地方采用国外的表示方式,即AAA、AA、A三类等级,有的则用中国的表示方式,称为一、二、三级企业。不同的信用等级,对企业在市场上筹资,获得银行贷款,其难易程度和条件会有极大差别,也是衡量企业财务能力的重要指标体系。
·国务院对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推动
2013年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下发《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财金[2013]920号。文件提出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主体信用记录。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应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依法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