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深圳市诺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一员,我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拥有外观专利与商标的保护措施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出发,详细介绍如何以正确姿势申请欧盟外观专利与商标,以引导您进行这一重要的决策。
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欧盟外观专利与商标的概念。欧盟外观专利是指针对产品的外观进行保护的专利,主要保护产品的形状、纹样等方面;而商标则是一种标记,用以区别企业和产品与其他竞争对手的产品。拥有外观专利与商标的保护,可以有效提升企业形象和产品竞争力。
在申请欧盟外观专利与商标时,您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点:
选择合适的分类和描述:选择正确的分类对于申请的成功至关重要。在这里,我们的专业团队将根据您的产品属性和特点,协助您选择Zui合适的分类,并为您撰写准确的描述,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准备必要的材料:申请欧盟外观专利与商标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材料,包括产品图片、产品样品、产品说明等。我们将协助您准备完整的材料,确保您的申请符合相关要求,避免因材料不齐全而导致的审批失败。
进行专利搜索:在申请之前,进行专利搜索是必不可少的一步。我们的专业团队可以帮助您进行细致的专利搜索,以确保您的申请内容在技术和法律层面上与已有专利不冲突。
进行申请文件撰写:申请文件的撰写是申请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我们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团队,能够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撰写严谨、专业的申请文件,提高审批通过的概率。
跟进申请进展:一旦您的申请提交成功,我们将会全程跟进申请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您报告。在整个申请过程中,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支持,确保您的权益得到Zui大的保障。
通过选择深圳市诺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您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您将享受到以下优势:
专业团队:我们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团队,包括律师、工程师和翻译人员等多个领域的专家,能够为您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丰富经验:多年的实践经验使我们对于申请欧盟外观专利与商标的流程、要求和法规有着深入的了解,能够为您提供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高效服务:我们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高效和质量为核心,能够在Zui短的时间内为您完成申请的各项手续,确保您的申请得到及时处理。
保密:我们将对您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Zui大的保护。
在深圳市诺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我们深知申请欧盟外观专利与商标对于您的企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您的申请能够顺利通过。如果您有任何关于欧盟外观专利与商标申请的需求,欢迎联系我们,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的咨询和报价服务。
期待与您的合作!
深圳市诺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996年4月1日, 欧洲共同体商标制度 (现为“欧盟商标”) 成立。作为一个制度上的重大突破,它授予统一商标权,在目前28个欧盟成员国都有效(不涵盖挪威、瑞士等通过特别协定与欧盟建立关系的国家)。
随后,欧洲共同体外观设计制度设立,注册式外观设计需要向位于西班牙阿里坎特的欧盟知识产权局(“European Union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英文缩写为“EUIPO”)进行申请,并由其授予权利证书。
欧盟外观专利:
根据《欧盟外观设计条例》,“外观设计”(“design”)被定义为一件产品的全部或部分的呈现形式,特别会以产品本身和/或其装饰的线条、轮廓、颜色、形状、表面结构或材料的特征反映出来 。注册式欧盟外观设计的Zui长保护期限为25年,从申请日起算。如该外观设计已在中国首次申请,并在中国递交申请后六个月内向欧盟知识产权局递交注册式欧盟外观设计申请,可享受中国首次申请的优先权。
(1)欧盟外观设计专利是直接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在 28个国家有效。
欧盟28个国家包括: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丹麦、爱尔兰、英国、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匈牙利、立陶宛、拉脱维亚、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克罗地亚。
(2)欧盟外观设计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5年,期满后可续展四次,每次5年,Zui长保护期为25年(这一点与中国外观制度区别明显)。一般自申请日起1个月内授权。
(3)一次欧盟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可以包含多个设计,但所有产品一般必须属于同一洛迦诺分类(申请装饰设计除外)。授权后只有电子证书,一个申请里面的每个产品会有单独的证书。
申请流程:1.准备申请文件 → 2.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 → 3.受理(欧盟知识产权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4.审查(欧盟知识产权局对专利进行格式等方面的形式审查) →5.授权(如果申请符合法律要求,欧盟知识产权局颁发欧盟外观证书并公告授权)。
欧盟商标:
1. 只需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欧盟所有成员国使用该商标。
2.保护程序集中化;一件商标注册可获得欧盟28个成员国的保护,有关商标案件的裁决将在欧盟所有的国家得到执行。
3.已注册之商标可仅在一个欧盟国家使用;即商标在欧盟任何一个国家的使用就足以对抗以未使用商标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
4.享有巴黎公约优先权;同一商标用于一种或多种指定商品或服务名称,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后6个月申请共同体商标时,可享有优先权。
5.已经在一个欧盟成员国公布的注册商标,在申请欧盟商标时,可请求优先商标,也可申请注册。
申请流程:提出申请→审查文件之齐全及申请人之数据→审查报告→公告三个月→核准或核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