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CE认证低电压电器设备LVD指令产品范围和注意事项
低电压CE认证现在使用的是2014/35/EU指令。低电压指令73/23/EEC早是欧共体理事会为了加强成员国对低电压电器设备的管理,使成员国法规协调一致,于1973年2月19日颁布。
低电压CE认证(LVD指令)牵涉到大概有600多项关于防止电器产品多种危险的协调标准,其中包括了防触电、耐高温、阻燃性、温升限值和防辐射以及安全部件的使用寿命等要求,2005年有增加了对于家用电器和手机产品关于防止电磁场辐射EMF的要求。
LVD低电压指令产品范围:
LVD低电压指令适用范围是使用电压为交流在50V至1000V和直流75V至1500V之间的电器产品,此指令包含此设备的所有安全规则,包括防护因机械原因造成的危险。设备的设计和结构应保证在按其预定用途,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或故障条件下使用时不会出现危险,特别是对下列危险进行评估:
1)电击(Electric Shock);
2)危险能量(Energy hazard);
3)火灾(Fire);
4)机械和热的危险(Mechanic and heat hazard);
5)辐射危险(Radiation hazard);
6)化学的危险(Chemical Hazard)。
LVD低电压指令不适合的范围用于易爆炸环境内的电气设备;
1)为放射学及医疗为目的使用的电气设备;
2)货物和人员升降机的电气零件;
3)电表;
4)家用插头及插座;
5)电网控制器;
6)无线电—电气干扰;
7)符合由成员国参与的国际组织所制定的安全法规的船舶、航空器或铁路使用特殊电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