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诺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为您带来Zui新的消息!经过长达7年的法律纠纷和商标争夺战,“捷豹”商标争夺战终于落下帷幕!我们非常荣幸地向您介绍,我们现在正式推出的“捷豹”商标产品,以599元/件的价格为您带来全新的购物体验。
我们的团队经过了漫长而艰苦的研发过程,努力保证了我们产品的高质量和品质。在此过程中,我们了大量的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反馈,并根据这些数据进行了多次的调整和改进。我们深知消费者对于品质与价格的苛刻要求,我们以合理的价格提供了与品牌相媲美的产品。
我们的“捷豹”商标产品,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商标,它更是一种象征,代表着高品质和尊贵的象征。在生产过程中,我们严格把控每一个细节,以确保产品符合Zui高的标准。我们使用了Zui优质的材料,确保产品的耐用性和舒适感。我们的设计师团队还借鉴了国际设计师的风格,融入了时尚与精致的元素,使产品更加具有视觉冲击力和独特个性。
除了产品本身的优势之外,购买我们的“捷豹”商标产品还意味着您将与品牌的历史和价值联系在一起。捷豹品牌自建立起就以豪华、和卓越品质著称。通过购买我们的产品,您也将展现自己对品质和尊贵生活的追求,并体现出您对捷豹品牌的忠诚与认可。
作为诺佑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我们深知商标对于企业的重要性。在“捷豹”商标争夺战中我们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保护我们客户的权益。我们的团队由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和品牌专家组成,他们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知识。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我们成功地为客户赢得了商标争夺战,并确保了“捷豹”商标的合法使用权。
现在,我们诺佑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为您提供的“捷豹”商标产品,向您证明了我们团队的专业性和质量保证。我们真诚地邀请您体验我们的产品,并与我们一同迈向成功和卓越。
产品特点 | 购买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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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品质材料 | 展现好品味 |
时尚设计 | 彰显个性 |
品牌历史 | 体现价值 |
英国捷豹路虎有限公司(下称捷豹路虎公司)旗下全球知名汽车品牌“捷豹(Jaguar)”,在正式进入中国市场7年之际,“撞”上了湖南一家名为“捷豹”的企业。双方围绕商标注册使用在啤酒等商品上的一件“捷豹”商标展开了激烈的权属争夺。历时7年后,这一纠纷有了新进展。
近日,北京市人民法院判决驳回湖南捷豹酿造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湖南捷豹公司)上诉,认定第9573951号“捷豹”商标(下称诉争商标)系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原商评委)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的裁定Zui终得以维持。
“捷豹”商标由牛(德国)酿酒有限公司(简称牛公司)申请注册,于2012年7月7日被核准注册使用在啤酒、水(饮料)等第32类商品上。2015年4月6日,该商标被牛公司转让给湖南捷豹酿造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湖南捷豹公司)。
2014年4月11日,英国捷豹路虎有限公司针对湖南捷豹公司的“捷豹”商标向原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主张牛公司具有明显抢注他人高知名度商标的故意,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秩序,诉其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据中国商标网显示,除诉争商标外,牛公司还申请注册了“百度”“路虎”“陆虎”“吉普”“圣罗兰”“特斯拉Tesla及图”“FBI”“史泰龙Stallone”等商标。
原商评委经审理认为,除诉争商标外,牛公司还先后在多个类别的商品及服务上注册了与“百度”“路虎”“吉普”等同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上述行为已明显超出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具有明显的抢注他人高知名度商标的故意。该类抢注行为不仅会导致相关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还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秩序,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诉争商标系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据此,原商评委于2015年3月28日作出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的裁定。
湖南捷豹公司不服原商评委所作裁定,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主张诉争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转让的过程均合法,不存在以不正当手段抢注商标等事实;“捷豹”商标并非捷豹路虎公司独创,也非臆造词语,不能由捷豹路虎公司垄断;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应当是指确无使用意图、将会导致部分人不正当地垄断某一特定符号及对他人正当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形,在判断时还应充分考虑诉争商标通过诚信使用创造声誉的客观事实,此案中,诉争商标经过湖南捷豹公司使用,已经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一旦被宣告无效,将会对湖南捷豹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近日,终审判决来了,法院认为牛公司申请注册“捷豹”商标的行为明显具有抄袭、摹仿他人商标的故意,且牛公司将“捷豹”商标转让给湖南捷豹公司的行为亦有逃避法律追究的嫌疑,认定第9573951号“捷豹”商标是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维持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