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项目贷审批流程
01提出贷款项目由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概况,向银行提交项目贷款申请,银行依据贷款政策支持方向,确定项目是否符合贷款要求,开展下一步工作。02
确定贷款方案项目单位、银行、咨询公司三方共同确定初步项目贷款框架。由项目单位委托咨询公司开展详细贷款方案研究,主要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方式、贷款额度及贷款使用计划、项目资本金来源、贷款还款来源、抵押物情况等,形成贷款方案情况简介,提交银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可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03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咨询公司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指南贷款方案、相关政策文件、企业实际情况等材料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审核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后,由项目单位提请银行、政府发改局/审批局(如需)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
04银行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审核银行主要对项目符合银行贷款政策、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收入来源 、项目成本核算、项 目前期手续、贷款情况进行综合审查 ,并提出意见 ,咨询公司根据意见修改完善报告。
05办理政府立项手续项目单位向政府项目审批部门(发改局/审批局) 提交项目立项材料,获得相应立项批复手续(备案证/核准证)。项目立项之后,项目单位应办理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
06银行立项由银行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建设单位资料、行政许可材料、担保材料等进行审查,出具项目《立项报告》,进行项目立项。
07银行尽职调查银行委派调查小组对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对项目实施内容与条件、项目投资估算与融资计划、项目收益及借款人偿债能力分析、贷款风险与银行效益等进行评估,现场核实企业综合情况、项目进度、抵押担保能力等情况,项目单位和咨询公司配合银行完成项目情况实地考察,以及补充完善银行所需相关资料,银行调查小组出具项目《调查报告》。
08项目贷审银行相关工作小组将项目贷款资料提交银行贷审会审查。
09贷审会后续工作项目单位配合银行完成贷审会后续工作,落实贷前条件,直至放贷,并确保贷款使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