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MDR与MDD
MDR:2017年5月5日,欧盟正式发布了欧盟医疗器械法规(REGULATION(EU)2017/745,简称"MDR")。MDR将取代AIMDD 90/385/EEC (有源植入类医疗器械指令)和MDD93/42/EEC(医疗器械指令)。法规框架旨在更好地识别医疗设备,并通过欧盟数据库(Eudamed)对数据和技术进步进行标准化。欧盟MDR法规旨在成为医疗设备的监管框架,在鼓励创新的可持续地确保健康和安全。
MDD:欧盟医疗器械指令(MDD,MedicalDeviceDirective)实施了将近25年,2017年颁布的新的欧盟医疗器械法规(MDR)取代了该指令。此前的指令构成了欧盟医疗设备管理框架,但不包括体外诊断医疗设备。
2、MDR执行与实施
MDR生效:2017年5月26日
MDR强制实施:2021年5月26日。
2024 年 5 月 26 日, MDD 颁发的证书失效。
持有MDD和AIMDD有效证书、且合法投放市场的产品,可继续在市场上提供或投入使用,直至在2025年5月26日。
3、MDR与MDD主要变化
3.1、MDR产品适用范围扩大
MDR产品范围包括:a.MDD (93/42/EEC)和AIMDD (90/385/EEC)指令涵盖的医疗器械产品;
b.医疗器械的定义将扩大到包括以前未管制的非医疗和美容器械。包括用于清洁,消毒或灭菌设备以及隐形眼镜,抽脂设备或脱毛激光器的产品。用于医疗器械清洁、消毒或灭菌的产品;c.AnnexXVI列举的无预期医疗目的产品;(如:美瞳/隐形眼镜等)d.某些药械结合产品;e.包含IVD部分的医疗器械;f.包含声称仅具有美容目的或另一种非医疗目的,但在功能和风险特征方面类似于医疗器械的特定产品组。
3.2、加强上市后监管体系
a.建立、实施和维护上市后监管体系;
b.强调上市后监管体系贯穿整个生命周期,并不断更新;
c. 建立警戒和上市后监管电子系统
d. 建立“上市后监管计划”(PMS-plan)和上市后监管报告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IIa、IIb、III类),作为技术文件的一部分;
e.临床部分:增加了上市后临床跟踪(PMCF)的要求。要求实施PMCF后取得的临床数据对临床评价及技术文件进行更新。
3.3、MDR提出新定义
MDR法规施行中各个角色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制造商、授权代表、进口商、经销商、经济运营商、卫生机构、使用者、公告机构等,增加了临床评价及研究各方面相关的术语解释,以及上市后监管方面的概念,如事件、召回、撤回、纠正措施、现场安全通知等等,共71个名词进行定义和解释。
3.4、临床评价相关要求趋严
a.要求根据Article 61和附录XIV partA执行、评估、报告和更新临床评价资料;
b.临床评估报告CER中要考虑咨询专家小组的意见;
c. III类和可植入器械临床评估报告CER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d.公告机构需要审核PMCF计划的合理性和是否包含了宣告器械安全和性能要求的上市后研究。临床评估报告CER按照PMCF取得数据进行更新;
e.明确证明实质等同性需考虑的特点;
f.临床研究、申请临床研究程序、评估和实施,维护临床研究电子系统都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
3.5、法规符合性负责人PRRC
制造商和欧盟代理机构都应该有不同的PRRC,对PRRC提出了明确的资质和职责要求。
3.6、医疗器械识别系统
医疗器械均需建立UDI系统,并提出了BASIC UDI-DI概念,用于医疗器械的识别。
3.7、Eudamed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要求
(1)明确欧洲医疗器械数据库(Eudamed)建立目的和包含的信息。
(2) III类器械和植入式器械,安全和临床性能信息通过Eudamed向公众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