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的危害
车内VOC大多来自车内涂料后油漆,为减少材料VOC对人体产生的健康危害,我国近年来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涂料产品,并在2015年1月26日,开始对涂料等产品,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只有在施工状态下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才可免征消费税。
VOC浓度过高时,很容易引起急性中毒,轻者会出现头痛、头晕、咳嗽、恶心、呕吐;严重时会出现抽搐,并会伤害到人的肝脏、肾脏、大脑和神经系统。
经医学研究证明,生活在VOC环境影响中的孕妇,造成胎儿畸形的概率远远高于常人,并且有可能对孩子今后的智力发育造成影响。
法规要求
2008年3月1日,由环境保护总局牵头制定的《HJ/T400-200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的行业标准实施;2011年,环保部与质检总局联合发布《GB/T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标准,并于2012年3月1日正式实施。
《指南》规定了车内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的浓度要求,与世界卫生组织(WHO)及日本汽车工业协会(JAMA)限值的对比情况见下表所示。
GB/T27630-2011是次就乘用车内空气质量发布标准,填补了车内空气质量长期无标准的空白,使市场上的乘用车车内空气质量终于有法可依。标准主要适用于销售的新生产汽车,使用中的车辆也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