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认证的条件
1、是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2、有与所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能力。
3、有必要的场地及设施。
二、申办程序
1、提交申请书
申请者应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填写《质量体系认证机构申请表》。
2、受理
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质量体系认证机构申请表》经批准后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并统一编号为“国质认监[2003]001号”。
3、现场审查
国家质检总局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安排有关人员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审查工作。(1)对企业质量体系的符合性作出评价;(2)必要时可进行抽样检查;(3)查阅有关记录和文件等;(4)必要时可进行外审或委托其它第三方进行外审或委托其它第三方进行外审。(5)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书面通知并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