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外直接投资(ODI, outbound directinvestment)是指我国企业、团体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者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经济活动。ODI备案是国家为防止国内资金无序外流、审核企业投资风险,保障企业境外投资利润所出台的政策。
二、意义:
对外直接投资是我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也是主动参与国际分工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方法。对于企业自身ODI是开拓国际市场,利用好多种资源多个市场,规避国外贸易壁垒,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及及时掌握外部信息的积极发展举措。
三、ODI审批涉及到国内的三个部门:
1、国家发改委及地方发展改革部门
2、商务部及地方商委
3、银行(外汇管理局)
备注:一般情形下实行备案制;当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时则为核准制(办理难度较大)。
四、鼓励类项目:
1、基础设施业
2、产能与装备业
3、高新技术与先进制造业
4、新能源投资
5、农业、一带一路投资。
五、需要准备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收购方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2、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章程(合同、协议)
3、境内投资主体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4、证明投资主体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如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
5、可行性研究报告,请贵司协助提供一下信息:
(1)资金投资方向和投资计划
(2)大陆公司和对外投资公司的基本情况(注册资金、主要业务、产品市场
分析,用户需求,公司优势)
六、DOI备案的要求:
1、企业所投资的行业为国内准予且符合境外当地的法律法规
2、上一年度财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财务状况需经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财务状况中利净利润须大于投资总额;
3、足额的资金存款且需要提供证明。
七、审批耗时
大多由我办理的境外投资备案案例为一个半月左右;而包含公司注册、银行公户等项目的需2-3个月。
八、我方提供的服务
公司注册、开公司账户、协助整理资料、撰写可行性计划报告、编制《尽职调查报告》、编制《投资环境分析评价》、协助完成 “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整体材料提交、商务部备案(取得境外投资证书)、发改委备案(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九、审批流程:商务部审批、发改委审批、境外公司设立开户、银行外汇登记、驻外使馆登记。
十、敏感国家地区名单及限制行业名录:
1、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24国):不丹、冈比亚、布基纳法索、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斯威士兰、梵蒂冈、帕劳、马绍尔群岛、所罗门群岛、基里巴斯、图瓦卢、瑙鲁、巴拿马、多米尼加、海地、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危地马拉、尼加拉瓜、巴拉圭、伯利兹、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2、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13国)朝鲜、伊朗、利比亚、苏丹、索马里、利比里亚、科特迪瓦、刚果(金)、几内亚比绍、厄立特里亚、中非、伊拉克、黎巴嫩。
3、限制类行业:酒店、娱乐、房地产、体育、影城、武器装备(禁止)、色情赌博(禁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