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号核准自定义编码
01 修订型号核准编码的原因
新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样式》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代码编码规则》结合型号核准电子证照标准的制定,改进了型号核准证书样式,细化了申请人自主编制型号核准代码等的规则要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的具体举措,有助于方便企业提前安排生产计划,缩短产品上市时间,有助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助于加快推动型号核准电子证照的实施。
02型号核准自定义编码施行时间
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03型号核准自定义编码规则
04企业端办理流程的变化
①需先进行企业代码维护,在随机码中三选一
②按照型号核准代码编码规则填写自定义编码
③如企业放弃后四位自主代码,需点击“生成随机码”
注:系统生成的四位随机码会有排重功能。
建议企业各部门、各产品线提前商讨代码管理的机制,做好内部管理工作。
05型号核准自定义编码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根据本编码规则,在提交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申请时自主编制型号核准代码。自主编制型号核准代码应当遵守无线电管理相关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造成歧义。
(二)申请人应加强自主代码管理,避免申请时提交重复或无效的代码。对于申请人提交的不符合编码规则的代码,我部将在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受理阶段予以修改或退回。型号核准申请受理后,申请人不得自行变更型号核准代码。
(三)申请人放弃编制自主代码的,由系统随机生成自主代码。
(四)申请人获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后,型号核准代码方正式生效。
(五)本规则实施前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的设备,原型号核准代码继续有效。办理延期或者变更时,原型号核准代码可保持不变。
(六)对于“限制性非独立操作使用的无线电发射模块”,按照我部有关规定其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代码后加“(M)”标识。
型号核准证书换版
新版核准证书样式
新版证书首页载明的信息均为旧版证书涉及信息。
新版证书上新申请会载明12位自定义核准代码,延期更名会载明10/11位原核准代码。
证书换版不影响证书有效期的核发规则。
附页一载明信息为旧版证书中主要技术参数及指标值,增加技术体制列,技术体制及相关技术参数需逐行对应。备注栏会载明内置模块信息,设备的执行标准等。
新增附页二,载明所有生产企业信息,如生产企业与申请企业不一致时“是否为代工企业”需填写“是”;相关生产企业信息不会在工信部官网-结果查询中进行公示;获证产品生产企业变更,审批通过后,会更新附页二。(证书原件需交回至受理中心)
企业端办理流程的变化
序号自动生成,生产企业Zui少1个,Zui多10个。
技术体制表格行数Zui少1行,根据需求Zui多可增加至20行。其中每1行表格中Zui多可有10小行。
新版申请表(试行)
相关生产企业和技术参数信息调整至证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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