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MDR中的PMCF:
PMCF上市后临床跟踪,全称POST MARKET CLINICAL FOLLOW-UP,是临床评价的连续更新的过程。
MDR第10条“制造商的一般义务”下第3款规定:“制造商应根据第61条和附件XIV中规定的要求进行临床评估,包括PMCF。”
MDR法规附录XIV Part B部分,清晰地列出了PMCF的目的(包括以下内容):
1. 确认器械在其预期使用寿命内的安全性和性能;
2. 识别之前未知的副作用,并监控已识别的副作用和禁忌症的发生情况;
3. 以事实证据为基础,识别并分析突发风险;
4. 确保收益/风险比的持续可接受性;
5. 确定器械可能的操作不当或超预期使用,以验证其预期用途的正确与否。
MDR还要求制造商主动收集和评估使用CE标志器械的临床数据,这就意味着:所有产品只要继续上市,制造商就应对其持续进行PMCF。
PMCF收集的数据,需要与风险管理文件、上市后监督文件、临床评估报告彼此呼应。
PMCF的计划
1. 描述器械上市后将开展的活动,包括:通用和特定的方法/程序、活动目的、为实现活动目的所选择方法的适当性/合理性、活动的已知局限性;
2. 对临床评估报告和风险管理文件相关信息的引用、分析、跟进、评估;
3. 需通过PMCF完成的具体目标;
4. 对等同或类似器械的相关临床数据的评估。
5. 相关的CS、协调标准、PMCF相关指南。
6. 由制造商执行的PMCF活动的详细、充分、合理的时间安排。
PMCF的活动
1. 公共/全球PMCF注册表;
2. PMCF调查;
3. PMCF研究(或观察性、非介入性临床研究);
4. PMCF队列调查;
5. PMCF案例系列;
6. 研究人员发起的实验或研究;
7. 器械注册;
8. 文献和已发表的研究;
9. 真实世界证据;
10. 对先前接触该器械的患者的相关回顾性数据的审查;
11. 上市前调查患者的延长随访;
12. 其他特定学科的临床数据收集活动;
13. 其他方式。
PMCF的相关技术文件
1. 风险管理计划;
2. 风险管理报告;
3. 临床评估报告;
4. 上市后监督计划;
5. 安全和临床性能;
6. 上市后临床跟踪计划;
7. 上市后临床跟踪评估报告。
在MDR要求之下,PMCF需要结合上市后监督、临床评价、风险管理等相关内容开展。
上市后监督可考虑交给具备以下能力的第三方企业操作:
上市后监督计划PMS Plan、上市后性能/临床跟踪计划PMPF\PMCF Plan、趋势报告TrendsReport、定期报告 Periodic Summary Report 等记录报告的建立\执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