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持股平台而言,使用有限合伙企业可降低股权激励对象或者合伙人的税负。有限合伙企业与一般的合伙企业一样,无须征缴企业所得税,持股平台的合伙人只缴纳个人所得税,避免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双重纳税。
二、加强对参与股权激励员工的管理。股权成熟的行权,合伙人进入与退出,合伙人可通过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主体公司的股权,将享有股权分红更加简便地落到自己名下。如果被激励对象需要离开主体公司,只需要在有限合伙企业这个持股平台上办理相关手续即可,不影响主体公司股权架构的稳定性。
三、有利于对公司控制权的维护。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不参与表决。其放弃表决权“换取”只承担有限责任。控股股东作为普通合伙人即使只有万分之一的出资,也将行使持股平台的全部表决权利。有限合伙人只有收益权,没有决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