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8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支持澳资企业发展的扶持办法》(下称《扶持办法》)对外公布,作为合作区挂牌成立以来首个惠澳专项政策,该办法从租用场地、品牌落地、装修、经营、研发等企业运营环节向符合条件的澳资企业提供支持。
《扶持办法》共六章十九条,围绕澳资企业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提出五大补贴、两大奖励和一项服务:即办公租金补贴、商业租金补贴、商业装修补贴、研发费补贴、会展补贴,奖励领域覆盖品牌落地与经营;澳资企业设立首年可享受合作区免费提供的企业设立及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01
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对象为符合《扶持办法》有关要求且已在合作区落实实质性运营的澳资企业。
《扶持办法》要求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1.适用于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合作区,在合作区银行开设单位存款账户并实质性运营的澳资企业。
2.澳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在合作区成立的法人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②投资人应为澳门居民或者在澳门依法设立且从事经营不少于两年的法人,且持股比例合计不低于25%。
(认定需符合以下任意一项要求:
● 澳门居民持股比例合计在25%以上;
● 澳门法人持股比例合计在25%以上;
● 澳资企业的投资人中既包括澳门居民也包括澳门法人的,则二者合计持股比例在25%以上。)
澳门居民和澳门法人的持股方式包括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但不含股权代持。
③符合《总体方案》要求,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产业。金融业相关政策,由业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④承诺自领取补贴之日起,五年内不迁出合作区,不改变在合作区的纳税义务。
⑤申请本办法补贴时未被列入合作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⑥同一投资人在合作区成立多家澳资企业的,可用该投资人身份认定不超过两家澳资企业申请本办法规定的补贴和奖励。
澳门居民在合作区从事商业经营,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02
可以申请哪些补贴?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包括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商业用房租金补贴、商业用房装修补贴、品牌落地奖励、经营奖励、研发费补贴、会展补贴等。
03
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每半年安排集中受理企业申请(具体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澳资企业应按时申请,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澳资企业按照《扶持办法》申请扶持和优惠的,不得再申请合作区出台的(或承接原横琴新区的)其他政策规定的同类扶持和优惠。
☞申报主体按照规定时间和操作规程的要求备齐材料,并按要求将有关材料递交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统一受理,对申报主体的资质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资料不全的,⼀次性告知对方需补齐的资料;符合受理条件且资料齐备的,准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