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认证目录详细分类
3C认证目录产品2022年9月更新,2022年9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调整CCC目录增加了:1.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2. 电信终端产品配套用电源适配器/充电器,新增的2个产品目前还不能正常申请CCC认证,优化后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共17大类96种产品。
01
电线电缆(共3种)
0101、电线组件
0104、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
0105、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02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装(共5种)
0201、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0202 、家用及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的开关
0204、家用及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
**0205、热熔断体
0206、家用及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电器附件外壳
**0207、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
03
低压电器(共9种)
**030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0302、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合开关)
**0303、继电器(36V〈电压≤1000V〉
**0304、其它装置(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信号灯、辅助触头组件、主令控制器、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
**0305、其它开关其它开关(电器开关、真空开关、压力开关、接近开关、脚踏开关、热敏开关、液位开关、按钮开关、限位开关、微动开关、倒顺开关、温度开关、行程开关、转换开关、自动转换开关、刀开关)
**0306、漏电保护器
**0307、设备断路器、低压断路器、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CB)、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BO)、家用和类似场所用的过电流保护断路器(MCB)
**0308、熔断器
**0309、其它电路保护装置(保护器类:限流器、电路保护装置、过流保护器、热保护器、过载继电器、低压机电式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
04
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
**0401、小功率电动机、小型电机中低端功率电动机,
05
电动工具(共3种)
*0501、电钻(含冲击电钻)
*0503、电动砂轮机
*0506、电锤(含电镐)
06
电焊机(共4种)
*0603、直流弧焊机,
*0604、TIG弧焊机,
*0605、MIG/MAG弧焊机,
*0607、等离子弧切割机,
07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9种)
070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有效容积在500立升以下)
0702、电风扇
0703、空调器(制冷不超过21000大卡/小时)
**0704、电动机-压缩机(输入功率在5000W以下密闭式)
0705、家用电动洗衣机
0706、电热水器-储水式热水器,电热水器-快热式热水器,
0707、室内加热器,
0708、真空吸尘器,
0709、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
0710、电熨斗(含干式和湿式)
0711、电磁灶
0712、电烤箱
0713、厨房机械
0714、微波炉(频率在300MHZ以上)
0715、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
0716、吸油烟机,
0717、液体加热器、冷热饮水机,
0718、电饭锅
0719、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
08
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共计18种)原08 09 16
0801、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 已删除
0802、音频功率放大器 已删除
0805、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等载体形式)已删除
0806、以上五种设备的组合
0807、音视频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
0808、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电视接收机
0812、录像机 已删除
0813、电子琴 已删除
0901、微型计算机
0902、便携式计算机
0903、与计算机连用的显示设备;投影仪
0904、与计算机连用的打印设备;绘图仪
0905、多用途打印复印机
0906、扫描仪
0907、计算机内置电源适配器充电器
0910、复印机
0911、服务器
0913、收款机
1602:传真机
1604:无绳电话终端 已删除
1606:移动用户终端
1608:数据终端 已删除
1609:多媒体终端 已删除
注:音视频设备(代码前两位为08)、信息技术设备(代码前两位为09)中的标称额定电压小于等于5VDC,不带适配器销售,标称额定消耗功率小于15W(或15VA),且无可充电电池的设备(III类设备)实施自我声明程序A。
09
照明设备(共2种)(不包括电压低于36V的照明设备)
1001、嵌入式灯具,固定式通用灯具,可移式通用灯具,水族箱灯具,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地面嵌入式灯具
1002、管形荧光灯镇流器,管形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放电灯(管形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
10
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共13种)原11 12类
1101、汽车产品(在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M、N、O类车辆)
1102、摩托车产品
**1104、汽车安全带
1105、摩托车乘员头盔
1107、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1109、1116、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
**1110、1115、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
**1114、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
**1117、汽车行驶记录仪
**1118、车身反光标识
1119、电动自行车
1120、汽车用制动器衬片
**1301、汽车安全玻璃(汽车风窗/风窗以外夹层玻璃 、风窗用区域钢化玻璃、汽车风窗/风窗以外塑玻复合材料、风窗用钢化玻璃、风窗以外用钢化玻璃、风窗以外用中空安全玻璃)
11
农机产品(2种)
1401、植物保护机械
1402、轮式拖拉机
12
消防产品(3种)
1801、火灾报警产品
1810、灭火器
1815、避难逃生产品
13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共2种)
1901、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室内用被动红外探测器、微波与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已删除
1902、防盗报警控制器 已删除
14
建材产品(3种)原13 21类
2101、溶剂型木器涂料
2102、瓷质砖
1302、建筑安全玻璃
15
玩具(共7种)
2201、儿童自行车、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 婴儿学步车、玩具自行车、电动童车、其它玩具车辆
2202、电玩具类
2203、塑胶玩具
2204、金属玩具
2205、弹射玩具
2206、娃娃玩具
2207、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儿童安全座椅)
16
防爆电气(共17种)
2301、防爆电机
2302、防爆电泵
2303、防爆配电装置类产品
2304、防爆开关、控制及保护产品
2305、防爆起动器类产品
2306、防爆变压器类产品
2307、防爆电动执行机构、电磁阀类产品
2308 、防爆插接装置
2309 、防爆监控产品
2310、防爆通讯、信号装置
2311、防爆空调、通风设备
2312、防爆电加热器产品
2313 、防爆附件、Ex元件
2314 、防爆仪器仪表类产品
2315、防爆传感器
2316、安全栅类产品
2317、防爆仪表箱类产品
17
家用燃气具(共3种)
2401、家用燃气灶具
2402、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2403、燃气采暖热水炉
注:CCC认证范围内的有些产品是实施自我声明的认证方式,这种认证方式不需要进行工厂审查,企业自我声明产品符合CCC认证的要求。
自我声明有两种实施程序,分别如下:
自我声明程序A:自选实验室型式试验+自我声明(文中标注“*”)
自我声明程序B:指定实验室型式试验+自我声明(文中标注“**”)
3C认证提供资料清单
一.初次申请或相关信息变更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生产厂的组织结构图(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申请认证产品工艺流程图(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例行检验用关键仪器设备(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清单(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
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一式两份);
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
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CB测试报告请提供)。
二.同类产品申请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1.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2.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
3.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一式两份);
4.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5.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6.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
7.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CB测试报告请提供)。
注意事项
01
3C目录内产品
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简称3C目录,目录实施动态调整)产品,要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后才能进口、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企业需提交3C证书编号。
02
3C目录外产品
产品HS编码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但不在中国强制性认证商品适用范围之内的入境物品。企业需提交自我声明。
03
无需3C产品
1、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物品;2、香港、澳门政府驻内地官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自用物品;3、入境人员从境外带入境内的自用物品;4、政府间援助/赠送的物品。企业需提交相关的材料。
04
免办3C产品
1、为科研、测试和认证检测所需的产品和样品;2、直接为Zui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3、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含办公用品);4、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5、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企业需提交3C免办证明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