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出口、进口、贸易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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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么是出口?
出口是在一个国家生产并出售给另一个国家的买家的商品和服务。出口与进口共同构成了国际贸易。
2. 什么是进口?
出口是在一个国家生产并出售给另一个国家的买家的商品和服务。出口与进口共同构成了国际贸易。
3.什么是贸易?
贸易是一种基本的经济概念,涉及买卖商品和服务,买方向卖方支付赔偿金,或当事方之间进行商品或服务的交换。贸易可以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经济体内进行。国际贸易使各国能够扩大原本可能无法获得的商品和服务市场。这就是为什么美国消费者可以在日本,德国或美国的汽车之间选择的原因。作为国际贸易的结果,市场包含了更大的竞争,价格也更具竞争性,这为消费者带来了更便宜的产品。
二、贸易出口流程
外贸出口流程主要包括:报价、订货、付款方式、备货、包装、报检、报关、装船、提单、交单、结汇,用几个字来简单概括的话,就是“约—货—款—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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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价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是由询盘、报盘作为开始。通俗意义上也可以说“询价、报价”,但实际的内容包括:所购产品量的标准等级、质量等级、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包装方式、交货期的要求、运输方式,是价格。
常用的报价基于三种贸易术语:FOB“船上交货”、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2.订货
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一般需签订《购货合同》,约定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目的港、付款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这标志着出口业务的正式开始。
3.付款方式
信用证付款方式(L/C)、电汇(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是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
①信用证付款方式
信用证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两类,但Zui常用的还是跟单信用证,即附有指定单据的信用证。简单地说,信用证是保证出口商收回货款的保证文件,是银行信用。
②电汇付款方式
TT付款方式是以外汇现金结算,由客户将款项汇至贵公司指定的外汇银行账号内,有前、后TT之分,“前、后”是相对于船期来讲的。
③直接付款方式
买卖双方直接交货付款:一般是现金或支票。一般是要求做大货前,客人至少付款的30%;出货前或装船后付清余额;否则不给正本提单。
4.备货
备货在整个贸易流程中,居于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技术、数量和交期须按照合同逐一落实,尤其在L/C付款条件下交期更显重要。
5.包装
包装是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要在保护性、标识方面做到合格和专业。
6.通关手续
①属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须办出口商品检验证书,这是出口报关的前提。
②有的客户还会要求第三方机构的检验证实或自己派验货员过来检验,我们也需要及时联络、送检和取得证书,在L/C付款方式下,此检验证实也是需要提交的重要单据。
7.装船
无论做FOB还是CIF,我们都要积极与货代联系定舱,越早越好,让货代选择价格优惠、信誉好、船期、航程核实的船公司,应在交货期两周之前向货代发出书面订舱通知,随后尽早确认拉柜日期。
①整装集装箱(也叫整柜出货)
②拼装集装箱:一般按出口货物的体积或重量计算运费。
8.运输保险
通常双方在签订《购货合同》中已实现约定运输保险的相关事项。常见的保险有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陆空邮货运输保险等。其中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
①基本险别有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
②附加险别。附加险别有一般附加险和特别附加险两种类型。
9.提单
提单是出口商办理完出口通关手续、海关放行后,由外运公司签出、供进口商提货、结汇所用单据
所签提单根据信用证所提要求份数签发,一般是三份。出口商留两份,办理退税等业务,一份寄给进口商用来办理提货等手续。
10.结汇
出口货物装出之后,进出口公司即应按照信用证的规定、运输文件(箱单、发票、提单、出口产地证明、出口结汇)等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内,递交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
三、进口贸易流程
步骤1 :选择产品后,进口商会写信给海外供应商以发送价格表和产品目录。
步骤2 :收到价格表和目录后,进口商将目录显示给潜在客户,而无需透露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步骤3 :如果潜在客户给予了满意的答复,则进口商与海外供应商联系,以索取产品样品,并以空运方式付款。进口商与海关核对产品的适用关税和其他进口要求。
步骤4 :假设接收到的产品样品被进口商接受,进口商订购空运试件并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进口商应将国内标志,标签和其他要求告知国外供应商。供应商的信用证明可以从供应商,银行和美国商务部获得。与潜在客户联系以订购该产品。
步骤5 :当货物到达机场时,进口商与海关经纪人安排清关。进口商设定售价。
步骤6 :如果试运货很容易售出,则进口商通过海运订购大批运货,并准备正式的价目表和产品目录。
进口定价:示例
每件商品的成本(从德国进口)
数量
本地代理费
产品的成本
本地代理费
货柜费用
货运到目的地
保险
目的地代理费
陆路运输
关税
港口税
总登陆成本
每件商品的到岸成本
建议售价
四、航运与物流基础知识
在进出口贸易流程中,其中一个环节就是物流运输。对外贸从业者来说,掌握航运与物流基础知识,也是对专业知识的一种补充。
1. 货运代理
如果你对物流流程不熟悉,那么使用货运代理可以在成本和时间方面提高效率。
2. 空运
空运一直以来都是高成本重量的运输方式,事实是这是国际上Zui快的运输方式。
空运有什么优势?
时间 –空运货物节省时间–比运输,铁路或公路运输要快得多
可靠 –航班通常具有可靠的到达和离开时间,几乎没有延误,空运货物很可能会准时到达
保险费较低 –由于装运时间太短,航空货运的保险费通常较低
安全 –航空货物的运输受到安全的严格管理,货物被盗或损坏的可能性很小
更少的仓储要求 –空运货物的清关时间很快,通常要比货船少,清关速度很快,对本地仓储的需求也低得多
3. 提单(BL):
提单在运输和贸易文件中经常被引用;特别是在进行跨境交易或将货物运往海外时。
提单 通常缩写为BoL或B / L。
它是船舶作为收据所载货物的清单 ;由船长提供给托运货物的人。BL由货物承运人签发,以确认他们已收到要装运的货物。
4.集装箱运输
集装箱运输已有50多年的历史,并且在guojibiaozhun化组织(ISO)的领导下不久就开始了标准化工作。
集装箱三种尺寸类型:
§ 20'GP = 20'DV = 20FT = 20'= 20英尺通用
§ 40'GP = 40'DV = 40FT = 40'= 40英尺通用
§ 40'HC = 40'HQ = 40英尺高的立方体
5.滞期费
滞期费是未遵守租船协议中约定的规则的结果。具体来说,就是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向租船的船东支付装卸费用的费用。
租船时,通常有一定的时间安排取货和仓库收货。指定的时间通常不超过3天。
了解谁负责延误;收货人,收货人或其他当事方的罚款被视为对装船或卸货的任何延迟负有责任。运输设备的任何不当滞留(通常超过48小时)也可能导致延误。这也称为 拘留指控。
6.进口普通舱单(IGM)和入境单
IGM是由承运人在目的地海关所在地填写的法律文件。它包含到达该目的地的所有货物的详细信息。
IGM是由货物的承运人向有关海关部门准备的文件。该文件必须包含到达海关目的地的货物的所有详细信息。
你无法逃避填写此文档,因为当货物到达目的地时,这是一项强制性要求。每个国家的政府都坚称,一旦进口货物到达海关所在地,承运人必须填写“进口一般舱单”。
导入一般清单中包含的详细信息包括:
IGM编号
电话号码
进口商名称
进口商地址
货物说明
装货港
商品的其他各种详细信息
入境单是由进口商或其海关代理完成的法律文件。填写此文件的主要原因是要通过进口报关程序才能收到任何进口货物。
入境单是进口商或其海关经纪人向有关海关部门填写的法律文件。将货物带出海关的唯一方法是确保承运人准备的入境单符合所有必要的进口报关手续。
一旦每个国家的海关官员批准了货物,它们就可以传递到下一个目的地,即进口商的预定位置。
入境单包括:
港口代码
许可证号码
海关代理代码
IEC(进出口代码)
进口商名称
进口商地址
7.HS代码(海关编码)
HS代表协调制度。它是由WCO(世界海关组织)开发的,用作描述所运输货物类型的多用途国际产品术语。今天,海关人员必须使用HS代码清除 进入或跨越任何国际边界的每种 商品。
HS代码可以描述如下:
它是一个六位数的识别码。
它有5000个商品组。
这些小组有99章。
这些章节共有21节。
它以法律和逻辑结构排列。
定义明确的规则支持它在全球范围内实现统一分类。
8.HSN码
HSN代表“协调系统命名法”。WCO(世界海关组织)将其开发为一种多用途的国际产品术语,该术语于1988年首次生效,其愿景是系统地促进世界范围内的商品分类。
HSN是一个六位数的代码,它按照法律和逻辑结构对5000多种产品进行分类。为了实现统一分类,HSN得到了明确定义的规则的支持,并在全球范围内被接受。
HSN分类通过帮助识别受审核国家/地区中特定产品的税率而广泛用于税收目的。它也可以用于涉及索赔利益的计算中。
但这还不是全部-它也适用于进出口。HSN代码有助于确定通过一个国家进口或交易的所有物品的数量。
9.IGST,SGST和CGST
商品及服务税(GST)是表示一种税收,一种国家政策的术语。消费任何商品或服务的Zui终用户需支付商品及服务税。当我们观察GST消除税收的级联效应的方式时,便得到了IGST,SGST和IGS的概念。这些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IGST:综合商品和服务税
SGST: 国家商品和服务税
CGST:中央商品和服务税。
10.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书(CO)是国际贸易文件,证明特定出口装运的货物是在特定国家/地区完全获得,生产,制造或加工的。海外买家通常会要求海关清关,付款管理和进口关税减让。每份原产地证书均受原产地规则约束。
原产地规则是确定产品国家原产地所需的标准。在原产地规则方面,政府的做法存在很大差异。这些规则是作为自由贸易协定(FTA)的一部分进行谈判的,并且在每个FTA下都各不相同。自贸协定通常使贸易更便宜,更容易为所有各方提供便利。
根据不同的原产地规则,CO有两种主要类型:
非优惠CO –原产国不符合任何优惠关税待遇的条件。这些是CO的主要类型,也称为“普通CO”。
优惠CO –货物根据FTA的规定可降低关税,或将其出口到具有这些特权的国家或地区时可享受免税。(例如欧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