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公证
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制度,即香港居民回内地处理法律事务时,所需公证书须由司法部任命的委托公证人出具,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才能发往内地使用。实行这制度,是由于香港与内地之间法律制度不同,办理公证证明所依据的法律、办证程序和效力不同,设置的一项特殊法律制度。其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香港发往内地使用的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香港公司公证文件作用广泛且要求严苛
办理需要的资料主要看公证什么内容以及其公证用途。一般香港公司公证可分为全套公证或者半套公证。
1、“全套”文件公证指针对香港公司的全套资料进行公证:
所需文件包括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成立表格NNC1、年检文件以及章程等。
2、“半套”文件公证指对香港公司的部分资料进行公证认证
所需文件包含香港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书。
对应不同的场景其所需要进行公证的文件也是有所区别的,通常情况下,香港公司公证一般用于香港公司在大陆设立公司代表处或成立港资公司时需提交的法定文件,可用于香港公司在内地购置不动产使用。
对于香港公司来说,较为常见的需要接触到的公证手续,当属香港公司回大陆进行投资时需要递交的香港文件,即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香港公司资料合法性公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