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5日委员会条例(EU)2023/2055,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合成聚合物微粒的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的第1907/2006号条例(EC)附件十七(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2023年9月27日,欧盟发布(EU) 2023/2055法规,修订REACH法规附录17,新增第78 条目:将合成聚合物微粒(“微塑料”)作为单独物质和混合物进行监管,将于2023年10月 17日生效。
生物降解测试 (EC) No1907/2006 Annex XVII Appendix X & OECD 301B
溶解度测试 (EC) No1907/2006 Annex XVII Appendix Y & OECD 120
含碳聚合物鉴定 (EC) No1907/2006 Annex XVII & 内部方法
委员会正在制定一份详细的问答文件,以帮助实施新规则。该文件预计将于2023年底在此页面上提供。
在等待问答文件准备好的我们正在向利益相关者通报我们目前对微塑料限制应用的想法,包括对塑料闪光剂本身和产品的应用。以下信息将在与成员国讨论后的问答文件中详细说明。
为什么委员会要禁止闪光?
其目的不是禁止所有闪光,而是用不污染海洋的更环保的闪光代替塑料闪光。
是否自2023年10月17日起全面禁止销售闪光粉?
不,只涉及闪光的某些类型和用途,这取决于闪光是由什么制成的,用于什么目的,以及它是松散的、被困在物体中还是附着在物体上。已经上市的产品-例如货架上或供应商库存中的产品-可以继续销售,直到库存耗尽。
成分:只涉及由不可生物降解、不溶性塑料制成的闪光剂。可生物降解、可溶性、天然或无机闪光剂不被视为微塑料,可以继续销售。
用途:只有用于没有过渡期的用途的(不可生物降解、不溶性)塑料闪光剂的销售才受到销售禁令的关注,例如艺术品和工艺品、玩具、纺织品(某些例外)。化妆品和洗涤剂中使用的闪光剂(以及根据该限制第6段受益于特定过渡期的其他用途)可以继续销售,直到该过渡期结束。
松散与诱捕与粘贴的闪光剂:自2023年10月17日起,禁止用于无过渡期的松散塑料闪光剂,如工艺品、玩具(除非可生物降解或可溶)。如果塑料闪光剂在使用时被困在固体基质(如闪光胶)、固体薄膜(如油漆、墨水)或固体物体(如珠宝、喷壶帽等)中或完全包含(如雪球中),则不受禁令影响。关于粘贴在物品上的塑料闪光剂,自2023年10月17日起,销售禁令仅适用于在正常使用过程中闪光剂会脱落的闪光装饰物品(如但不限于圣诞装饰品或派对帽)。
一、根据法规定义,合成聚合物微粒是指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固体聚合物: (1)包含在颗粒中,并且至少占这些颗粒重量的1%;或在颗粒上构成连续的表面涂层(2)针对上述至少占其1%重量的颗粒,这些颗粒应满足以下任一要求:
- 所有尺寸≤5 mm
- 颗粒长度≤15 mm,并且长径比>3
对于具有纯粹装饰功能的闪闪发光的物品,或以装饰功能为物品主要功能的物品,如某些工艺美术用品、玩具/派对帽、圣诞装饰品等中使用的纺织品,只有在正常Zui终使用(包括储存)过程中未从物品上脱落,闪闪发光才能被视为物品的组成部分。如果在正常的Zui终使用过程中闪光剂从物品上脱落,则闪光物品应视为物品(例如,没有闪光剂的物品)和混合物(闪光剂)的组合。在后一种情况下,禁令适用于闪光品(但在实践中,整个闪光品不能出售)。
自2023年10月17日起,销售禁令将仅适用于主要具有装饰功能的闪光物品(如但不限于圣诞装饰品和派对帽),在正常的Zui终使用过程中,闪光会从这些物品上脱落。
在现阶段,委员会无法建议采用标准测试来证明闪光剂在正常Zui终使用过程中是否会脱落。
二、以下不属于合成聚合物微粒: (1)自然聚合过程中产生的未经化学改性的聚合物(2)符合(EU) 2023/2055法规附录15“可降解性证明规则”的可降解聚合物(3)符合(EU) 2023/2055法规附录16“溶解度证明规则”的溶解度>2g/L的聚合物(4)化学结构中不含碳原子的聚合物
闪光并没有被完全禁止,但这取决于它是由什么制成的,它的用途和形状。
只有不会分解或溶解在水中的塑料闪光剂才受到限制。
从10月17日起,用于工艺美术的松散塑料闪光剂不能出售,除非它能分解或溶解在水中。
附着在圣诞装饰品等装饰物上的塑料闪光剂如果很容易脱落,也是不允许的。
允许将塑料闪光剂粘在胶水、油漆或墨水等固体材料中,或粘在珠宝或雪球等固体物品内。
三、以下豁免: (1)微塑料本身或混合物中的物质:在预期使用过程中结合到固体基质中;用于工业场所;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在预期使用过程中不会释放到环境中。(2)医药产品和兽药、体外诊断设备和食品添加剂
测试方法说明:
OECG TG301 B、C、D、F - 可生物降解性
密封容器中的C02(顶部空间试验)(OECD TG 310) -可生物降解性
OECD TG 306 - 海水中的生物降解性
OECG302C - 固有生物降解性:改良MITI试验(二)
EN ISO14852 - 塑料材料在水介质中的Zui终需氧生物降解性的测定- 通过分析析出的二氧化碳的方法。
EN ISO14851 - 塑料材料在水介质中的Zui终需氧生物降解性的测定——在封闭式呼吸计中测量需氧量的方法
EN ISO19679 - 塑料.海水/沉积物界面中非漂浮塑料材料需氧生物降解的测定.排放二氧化碳分析法
EN ISO17556 - 塑料.通过测量呼吸计中的需氧量或释放的二氧化碳量来测定土壤中塑料材料的Zui终需氧生物降解性
ISO22404 - 塑料.暴露在海洋沉积物中的非漂浮材料的需氧生物降解的测定.排放二氧化碳分析法
四、法规管控要求见如下:
物质混合物(有意添加)物质:禁用混合物:<0.01%
冲洗产品,除已由第6项管控或用作磨料(去角质、抛光或清洁(微珠)) <0.01%
清洗剂、蜡、抛光剂和空气护理产品,除已由第6项管控或含有微珠 <0.01%
农业和园艺产品,除已由第5项和第9项管控 <0.01%
不属于法规(EU)2019/1009管控的施肥产品 <0.01%
香料封装 <0.01%
免洗产品,除已由第6项和第11项管控 <0.01%
医疗器械,除含有微珠 <0.01%
植物保护产品、用此类产品处理过的种子和杀菌产品 <0.01% 用于人造运动场地表面的颗粒填充物 <0.01%
唇部、指甲、化妆品,除已由第2项和第6 项管控或含有微珠 <0.01%
微塑料是由聚合物和功能添加剂的混合物组成的固体塑料颗粒,用于各种产品中。这些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化妆品、洗涤剂、闪光剂、用于人造运动场地表面的颗粒填充材料、医疗器械、油漆和玩具。
针对即将于2013年10月17日生效的微塑料禁令,常见的微塑料类型有闪粉、亮片和微珠,这些微塑料多被添加于指甲油、眼影、唇彩、纹身、史莱姆、毛绒玩具、服装面料等。
根据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提供的科学证据,委员会根据REACH起草了一份限制提案,该提案后来在通过前得到了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的批准。这些规定禁止销售微塑料,以及故意添加微塑料并在使用时释放这些微塑料的产品。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适用受影响方根据新规则进行调整的减损和过渡期。《委员会条例》于2023年9月27日发表在《官方公报》上。
一些可豁免此禁令的情况如下:
1. 微塑料被封于有效阻隔屏障中,在预期使用过程中不会被使用者接触到。例如内部有闪粉的玻璃球。
2. 微塑料被结合到固体基质中,在预期使用过程中不会掉落,不会被使用者接触到。例如含闪粉的塑料彩线、闪光胶(风干后闪粉固定在基质中)。
3. 某些具有特定形状的产品,属于成品,不属于物质或混合物,也不在管控范围内。例如被缝在服装面料上的亮片。
4. 不符合微塑料尺寸范围的聚合物。
5. 自然聚合且未经化学改性的聚合物。如淀粉、纤维素、天然橡胶。
6. 可降解聚合物。如聚乳酸(PLA)。
7. 溶解度>2 g/L的聚合物。
8. 不含碳原子的聚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