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香港独资经营一家公司十几年了,也帮客户担任董事管理另一家公司,遇到过一些情况。
收到法院传票先不要紧张,你看看是哪一类型的传票。大约会有几种情况:
一、违反香港税务管理条例,比如未申报或者不提交香港公司的报税表和核数报告,未缴交应缴税款。未按时办理公司的维护手续,比如多年未年审,未按规定报告公司相关信息变更之类。
二、涉及严重的法律案件,比如洗黑钱,走私,詐騙⋯⋯等
三,受到其他香港公司或者个人的起诉。比如小额钱债,劳资纠纷的,
先看传票属于哪种,
如果是第一种,需要做一下的行动:
税务违规:
1、向税务局调取未交的税表,及时申报,并取得补交税表回执。
2、自行起草一份情况说明,在开庭当日,将法院传票、税表回执和情况说明一并交给法院。
3、在庭上当庭认罪,缴纳罚款(罚金范围为800-5000不等)。
公司管理违规:
1、若因为长时间未进行年度审计或其他相关手续,建议尽快完成相关手续,并支付相应的罚款。
2、如果公司董事或相关人员未能在没有合理解释的情况下出庭聆讯,可能会被视作藐视法庭,并受到的法律制裁。
如果是第二种,尽快聘请事务律师和大律师,这里要注意:香港的律师是沿袭的英国的模式,律师分为事务律师(Solicitor)和大律师(Barrister),
事务律师,又被称为事务律师或法律代理人,他们主要负责处理客户的非诉业务,如公司业务、并购等。他们还负责起草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以及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