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货物担保是指与进出境活动有关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向海关申请从事特定的进出境经营业务或办理特定的海关事务时,以向海关提交现金、保函等方式,保证行为的合法性,或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其承诺义务的法律行为。
一、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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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在办结海关手续前向海关申请提供担保,要求提前放行货物:(一)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尚未确定的;(二)有效报关单证尚未提供的;
(三)在纳税期限内税款尚未缴纳的; (四)滞报金尚未缴纳的; (五)其他海关手续尚未办结的。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形,海关不予办理担保放行。
二、当事人申请办理下列特定海关业务的,按照海关规定提供担保: (一)运输企业承担来往内地与港澳公路货物运输、承担海关监管货物境内公路运输的; (二)货物、物品暂时进出境的; (三)货物进境修理和出境加工的; (四)租赁货物进口的; (五)货物和运输工具过境的;(六)将海关监管货物暂时存放在海关监管区外的;(七)将海关监管货物向金融机构抵押的; (八)为保税货物办理有关海关业务的。 当事人不提供或者提供的担保不符合规定的,海关不予办理前款所列特定海关业务。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的,海关可以责令纳税义务人提供担保;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供担保的,海关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二、采取什么方式进行担保?
方式一 直接担保
(一)财产、权利担保当事人可以以海关依法认可的财产、权利提供担保,担保财产、权利的具体范围由海关总署规定。除了“有违法嫌疑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无法或者不便扣留的,当事人或者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海关提供等值的担保”情形外,担保金额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1.为提前放行货物提供的担保,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可能承担的Zui高税款总额; 2.为办理特定海关业务提供的担保,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可能承担的Zui高税款总额或者海关总署规定的金额; 3.因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被责令提供的担保,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可能承担的Zui高税款总额; 4.为有关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免予或者解除扣留、封存提供的担保,担保金额不得超过该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的等值价款; 5.为罚款、违法所得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的等值价款未缴清前出境提供的担保,担保金额应当相当于罚款、违法所得数额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的等值价款。
(二)保函担保当事人以保函向海关提供担保的,保函应当以海关为受益人,并且载明下列事项: 1.担保人、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2.被担保的法律义务; 3.担保金额; 4.担保期限; 5.担保责任; 6.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担保人应当在保函上加盖印章,并注明日期。
方式二 关税保证保险
关税保证保险是国内第一个以政府机构(海关)作为被保险人的保证保险产品,投保人是进出口纳税企业,企业凭保险公司出具的《关税保证保险单》向海关办理税款类担保手续,即可实现“先放行后缴税”。
关税保证金仅针对税款保证金,货物担保的其余情形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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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三 AEO认证企业
(一)一般认证企业
海关收取的担保金额可以低于其可能承担的税款总额或者海关总署规定的金额。
(二)gaoji认证企业
可以向海关申请免除担保。
(三)申请免除担保流程
与gaoji认证企业的海关协调员联系后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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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口岸科学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