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想把能源产品销于欧洲,就必须通过ERP能效测试。欧洲的能效主要是以欧盟的ERP的要求为代表。ERP指令和LVD指令、EMC指令一样,也被纳入欧盟的CE体系里。相关涉及产品都要符合ERP要求后才能在产品铭牌上标注CE标志并有指定机构负责市场监督,是欧盟的强制执行的要求。
LED灯具新能效指令EUNO.1194/2012与能效标签指令NO.874/2012早就已经正式实施,早期失效率(1000小时)低于5%的要求,将伴随着ERP的正式实施强制要求。而测试时间至少要求6000小时的寿命测试和光衰测试则延长至2014年3月1日实施,因为长达250天的测试周期,全部认证需要现在即开始启动。
二、灯具ERP指令新规:欧盟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日制定了光源和独立控制器的生态设计法规正式版(EU) 2019/2020,于2019年12月5日正式发布,将于2021年9月1日进行强制并废除原法规(EC) 244/2009, (EC) 245/2009,(EU) 1194/2012,实施ErP指令 (Directive2009/125/EC)。这项法规设下了特定的限制值,包括:能效要求(Energy Efficiencyrequirements)、功能要求 (Function requirements) 及信息要求(Informationrequirements)。
三、灯具ERP指令新规要求:1、3600小时残损率大于或等于0.9,(测试时间较长,该项要求从2021年9月1日实施);
2、3600小时光通量维持率大于或等于0.8(测试时间较长,该项要求从2021年9月1日实施);
3、失效前开关次数大于或等于15000次(额定寿命30000小时)或大于等于额定寿命以小时计算的二分之一;
4、启动时间小于0.5秒;
5、至95%光通量所需时间小于2秒;
6、早期失效率小于或等于5.0%(正常点亮1000小时);
7、显色指数大于或等于80%,用于室外或工业用途的显色指数大于或等于65%;
8、色容差于小或等于6db;
9、功率因素的要求:
功率小于或等于2W,无功率因素要求;
2W至5W,PF值要求大于0.4;
5W至25W,PF值大于0.5;
功率大于25W,PF值大于0.9。
10、增加频闪测试:SVM、Pst LM;
四、ERP指令版本介绍:EC 244/2009、EC 245/2009、EU 1194/2012和能效标签指令EU 874/2012已经实行多年。
欧盟在近3年通过参照不断改进的照明产品技术、环境和经济因素以及实际用户行为等方面审查这些指令,并于2019年12月5日颁布新版ErP指令EU2019/2020和能效标签指令EU 2019/2015。
五、ERP 新规修订改变的内容:一.便于委员会的监管,以及市场监督的核查
二.减少符合性测试参数的样品数量(由原来的20个样品减少到10个)
三.减少测试程序的时间(老化测试由原来的6000小时减少到3600小时)
四.统一公式计算照明产品的能效效率。
六、ERP 新规不适用于测试和认证的以下特殊用途产品:
1.潜在爆炸性环境中
2.应急使用
3.放射性和核医学设施
4.军事或民防设施、设备、地面车辆、海上设备或飞机内或上
5.交通工具上的产品(自行车,汽车,轮船,飞机,交通信号等)
6.欧洲相关指令所载的医疗仪器
7.只用电池供电的产品,或太阳能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