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深圳湾口岸的两地车车主,4月29日起可免加签!
为更加便利粤港两地人员往来交流,更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双方商定,准许现有和新增粤港非营运小汽车分两个阶段免加签试用通行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免加签通行政策试用期2年。
1.从2019年2月25日起,通行皇岗、文锦渡及沙头角口岸的粤港非营运小汽车,已可免加签试用通行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目前这部分车辆通关畅顺,运作正常。
2.从2019年4月29日起,通行深圳湾口岸的粤港非营运小汽车车主在收到港方(建议明确港方发函的具体单位并提供相关信函的样本图片)通行大桥口岸信函后,即可免加签试用通行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
3.在政策试用期间,相关车辆只要确保批文在有效期内,且已到海关、边检部门办理完结对应车辆和驾驶人备案手续,备案驾驶人即可携带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批文等相关材料,驾车经大桥珠海口岸往来粤港两地;
如批文已超期或未办理完结车辆和驾驶人备案手续的,须先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结束后,粤港双方将进行评估,有关后续通行安排将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