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车牌承袭英国。前牌为白底黑字,后牌为黄底黑字。通常(个性车牌可不用数字)不会使用““0”、“O”、“I”及“Q”作为牌面字符,以免混淆。
澳门车辆进入香港,需配有“ZM”开头的车牌;广东车辆进入香港,需配有“FV”或“FU”开头的车牌;部分政府机构的车辆也配有特殊字母组合开头的车牌。
公家不同车牌在开头字母上也有所区别,如“A”牌大多为消防处救护车/治疗车所配备(医管局和私人诊所的救护车多为民用牌),“F”牌则属于消防处其他车辆。“CS”牌为政务司司长专车所用。“FS”牌为财政司司长专车所用。“SJ”牌为财政司司长所用。“AM”多安装在警车、邮政、电台车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