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内饰材料的耐刮擦性能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汽车用内饰材料,如塑料、橡胶、皮革、织物、包括涂层材料、非涂层材料及其他复合材料等的耐刮擦性能检测。
2、试样的制备及调节
2.1 试样的制备
每个方法制备2块试样,厚度不大于10mm,试样表面要求平整,无翘起、起泡、折痕及其他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缺陷。方法A、C、D试样的尺寸长200mm,宽200mm,方法B试样的尺寸为长110mm,宽110mm,也可采取直径110mm的试样。在准备的试样上标识刮擦方向,确保标识不影响测试区域的评价。
2.2试样的调节
试验前,试样应在GB/T2918规定的(23±2)℃,(50±10)%的环境下调节至少24h。为得到试验结果,建议测试也应该在相同环境下进行。
3 测试方法
3.1 方法A:金属刮指法
采用金属刮指,选择试验用压力和刮指头直径,刮擦速度为100mm/min,刮擦行程100mm。安装刮指和砝码,放下刮指,确保刮指头与试样表面垂直接触。在刮指头接触试样3s内开始试验,以均匀的速度刮过试样表面。每个试样表面纵横向分别实施2次刮擦,平行刮痕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0mm。
注:测试过程受材料表面纹理结构及材质硬度等因素影响,可根据相关材料测试标准或供需双方协商设定参数。
3.2 方法B:塑料刮指法
采用塑料刮指,选择试验用压力,刮擦速度为100mm/min,刮擦行程100mm。正确安装刮指和砝码,使刮指头边缘与试样表面垂直接触。在刮指头接触试样3s内开始试验,以均匀的速度刮过试样表面。每个试样表面纵横向分别实施2次刮擦,平行刮痕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0mm。
注:测试过程受材料表面纹理结构及材质硬度等因素影响,可根据相关材料测试标准或供需双方协商设定参数。
3.3 方法C:网格法
采用金属刮指,刮指头直径1.0mm,选择试验用压力5N,刮擦行程至少50mm,刮擦速度100mm/min,安装刮指和砝码,放下刮指,使刮指头与试样表面垂直接触。在刮指头接触试样3s内开始试验,以均匀的速度刮过试样表面。调节仪器、继续试验,使产生的刮痕以2mm为间隔,在试样表面产生一组平行等长的刮痕线。旋转试样90°继续试验,在试样表面产生另一组平行等长的刮痕线。在试样表面至少50mm*50mm的试验区域内划满网格。
3.4 方法D:五指刮擦法
采用5个金属刮指,刮指头直径1.0mm,根据材料特性,选择一组5个不同重量的砝码,推荐采用15N,10N,7N,3N,2N的一组试验压力,刮擦速度为100mm/min,刮擦行程100mm。分别将砝码放在5个刮指上,使所有刮指头与试样表面垂直接触。在刮指头接触试样3s内进行试验,5个刮指头以均匀的速度划过试样表面,获得平行的不同程度的刮痕。每个试样表面纵横向分别试验。如果试验结束后,试验表面没有出现变色、划伤、涂层露底等破损现象,可以选择更大质量的一组砝码继续试验。
4、结果评价
4.1 总则
结果评价分为三种方式,方法A和方法B采用感官等级评价,方法C采用仪器色差评价,方法D采用破坏力值评价。
4.2 感官等级评价
感官等级评价按照GB/T6151进行,使用标准光源箱,在D65光源条件下观察试样表面,将试验后试样损伤Zui严重的部分放置于光源正中,转动试样观察角度,直至能Zui清晰地观察刮擦线痕迹。不考虑刮擦线首尾两端的10%部分,仅评价中间80%的部分。评价试样的刮擦等级,计算两块试样的算数平均值,结果到0.5级。具体评价等级如下:
1级:几乎不可见或完全看不到刮擦痕线;
2级:基本可以看到刮擦线;
3级:刮擦线清晰可见,刮擦表面有光泽改变或磨光现象;
4级:刮擦线比较严重,刮擦表面有明显变白色或变色现象;
5级:刮擦线非常严重,刮擦表面有严重划伤或开裂现象。
4.3 仪器色差评价
通过色差仪测定刮擦区域和非刮擦区域的色差值ΔE,以两块试样的平均值作为Zui终结果。仪器色差评定按GB/T8424.1执行,选择镜面包含参数、测试光圈口的选择必须满足包含刮擦区域内纵横向至少各4条刮痕。
4.4 损坏力值评价
测试后,刮擦试样表面的刮擦痕迹,记录试样表面出现破损的Zui小压力值,即为刮擦破坏力(N),以两块试样的平均值作为Zui终结果。试验结束,如果试样表面在Zui大压力下没有出现破损现象,则报告刮擦破坏力大于Zui大压力值。如果试验表面所有刮痕均出现破损现象,则报告刮擦破坏力小于Zui小压力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