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深圳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指南 代办附加证明书具体步骤 易代通免费咨询
随着中国与的交流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外国人选择来华工作、学习和生活。如果再去第三国生活学习工作,是需要提供在中国期间的无犯罪记录。本文将详细介绍外国人在深圳期间如何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附加证明书的具体步骤。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在中国境内累计居留180天(含)以上。
申请人需持有有效的护照原件。
申请人需提供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申请人需提供委托书。
二、所需材料
护照原件: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护照原件,以便出入境管理局核实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临时住宿登记证明:申请人需提供在华期间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以证明申请人在中国的居住情况。
委托书:如申请人无法亲自前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明。
三、申请部门
申请人需前往县级以上的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
四、申请费用
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费用为免费。
五、申请时间
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时间为5-10个工作日左右,具体时间以出入境管理局的实际办理进度为准。
六、国外使用及附加证明书apostille手续
自2023年11月7日起,《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在中国正式生效实施。根据《公约》,缔约国签发的《公约》范围内的公文书只需办理附加证明书(海牙认证Apostille)即可送往中国内地使用,无需办理中国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如外国人需要将无犯罪记录证明及相关文件在国外使用,还需办理公证手续。具体要求和流程请咨询当地公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