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格
持有粤澳非商务小型汽车(两地牌)指标及澳门往来港澳常规指标,且完成澳门海关车辆边检通行证手续的车辆即可申请。(第一批符合申请条件的车辆截止至2023年11月8日,其后每月更新一次)
可行走口岸
凡符合条件的澳门车辆可加签行走深圳湾口岸。
注意事项
①澳籍车辆在加签口岸后,如需要更换驾驶员或车辆的,须同步办理好内地、香港以及澳门各方面的更换手续,以免在办理手续或者通关过程中出现阻碍。
②加签的配额年期将与有关车辆原有口岸的配额到期,并以原有口岸中较短年期者为准。
为了推进粤港澳三地人员货物往来便利化的战略规划,经粤港澳三地政府共同协商,推出了“港珠澳大桥大湾区配额计划”。对符合资格的持有粤港澳三地配额车辆可申请加签深圳湾口岸和横琴口岸,即澳籍车辆可加签深圳湾口岸,港籍车辆可以加签横琴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