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决定对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国防科工局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公告2023年第27号(关于对无人机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决定对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满足以下特性的物项,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一)Zui大持续功率超过16千瓦(kW)的专门用于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的航空发动机(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501200010、8501320010、8501330010、8501340010、8501400010、8501520010、8501530010、8407101010、8407102010、8408909230、8408909320、8411111010、8411119010、8411121010、8411129020、8411210010、8411221010、8411222010、8411223010、8411810002)。
(二)满足一定技术指标的专门用于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的载荷,包括红外成像设备、合成孔径雷达和用于目标指示的激光器。
1.具有下述任一特性的红外成像设备(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525891110、8525892110、8525893110):
(1)波长范围在780纳米(nm)至30000纳米(nm)之间;
(2)瞬时视场角(IFOV)小于2.5毫弧度(mrad)。
2.作用距离大于5千米(km),且具有下述任一特性的合成孔径雷达(SAR)(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526109011):
(1)条带模式分辨率优于0.3米(m);
(2)聚束模式分辨率优于0.1米(m)。
3.可在高于55摄氏度(℃)环境中稳定工作,且具有下述任一特性的用于目标指示的激光器(参考海关商品编号:9013200093):
(1)免温控型;
(2)能量大于80毫焦(mJ);
(3)稳定度优于15%;
(4)光束发散角小于0.3毫弧度(mrad)。
(三)专门用于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且具有下述任一特性的无线电通信设备(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517629910、8517691002、8526920010):
1.无线电视距传输距离大于50千米(km);
2.一站控多机能力大于10架。
(四)民用反无人机系统:
1.干扰范围大于5千米(km)的反无人机电子干扰设备(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543709960);
2.专门用于反无人机系统的输出功率大于1.5千瓦(kW)的高功率激光器(参考海关商品编号:9013200093)。
技术说明:“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是指满足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31号(《关于加强部分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公告》)中1.1款所列条件的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
二、出口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许可手续,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填写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出口合同、协议的原件或者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扫描件;
(二)拟出口物项的技术说明或者检测报告;
(三)Zui终用户和Zui终用途证明;
(四)进口商和Zui终用户情况介绍;
(五)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三、商务部应当自收到出口申请文件之日起进行审查,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对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本公告所列物项的出口,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报国务院批准。
四、经审查准予许可的,由商务部颁发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件(以下简称出口许可证件)。
五、出口许可证件申领和签发程序、特殊情况处理、文件资料保存年限等,依照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29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出口经营者应当向海关出具出口许可证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关凭商务部签发的出口许可证件办理验放手续。
七、出口经营者未经许可出口、超出许可范围出口或有其他违法情形的,由商务部或者海关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xingzhengchufa。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公告自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国防科工局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
2023年7月31日
新增HS
8408909320
功率≥132.39kw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柴油发动机
8407101010
16KW<输出功率≤298kw的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航空器内燃引擎
8407101090
其他输出功率≤298kw航空器内燃引擎
8408909230
16<功率<132.39kw的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柴油机
8411111010
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涡轮风扇发动机,功率大于16千瓦,且推力≤25千牛顿
8411111090
其他涡轮风扇发动机推力≤25千牛顿
8411119010
功率>16kw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涡轮喷气发动机
8411119090
其他涡轮喷气发动机
8411121010
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涡轮风扇发动机,功率大于16千瓦,且推力>25千牛顿
8411210090
功率≤1100kw的其他涡轮螺桨发动机
8411221010
1100<功率≤2238kw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涡轮螺桨引擎
8411221090
1100<功率≤2238kw其他涡轮螺桨引擎
8411222010
2238<功率≤3730kw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涡轮螺桨引擎
8411222090
2238<功率≤3730kw其他涡轮螺桨引擎
8411121090
涡轮风扇发动机推力>25千牛顿
8411129020
功率>16kw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小型燃烧率高轻型涡轮喷气发动机
8411210010
16KW<功率≤1100kw的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涡轮螺桨发动机
8411223010
功率>3730kw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涡轮螺桨引擎
8411223090
功率>3730kw其他涡轮螺桨引擎
8411810002
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涡轮轴航空发动机(16KW<功率≤5000KW)
8501200010
输出功率大于16KW的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交直两用电动机
8501200090
其他输出功率>37.5W的交直流两用电动机
8501340010
输出功率>375KW的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直流电动机
8501340090
其他输出功率>375KW的直流电动机、发电机
8501400010
输出功率大于16KW的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单相交流电动机
8501400090
其他单相交流电动机
8501320010
16KW<输出功率≤75KW的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直流电动机
8501320090
其他750W<输出功率≤16KW的直流电动机、发电机
8501330010
75KW<输出功率≤375KW的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直流电动机
8501330090
其他75KW<输出功率≤375KW的直流电动机,发电机
8501520010
750W<输出功率≤75KW的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多相交流电动机
8501520090
其他750W<输出功率≤75KW的多相交流电动机
8501530010
其他功率>75KW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多相交流电动机
8501530090
其他功率>75KW多相交流电动机
8517629910
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有发送且有接收功能的无线通讯设备
8517629990
其他接收、转换并发送或再生音像或其他数据用的设备
8517691002
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的无线通讯发送或接收设备
8525891110
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热成像电视摄像机
8525893110
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热成像摄录一体机
8525893190
其他特种用途视频摄录一体机
8525891190
其他特种用途电视摄像机
8525892110
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热成像数字照相机
8525892190
其他特种用途的数字照相机
8526920010
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无线电遥控设备
8526109011
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飞机机载雷达
8526109019
其他飞机机载雷达
8526920090
无线电遥控设备
8543709960
两用物项管制的民用反无人机系统专用电子干扰设备
8806221011
仅使用遥控飞行的250克<Zui大起飞重量≤7千克的两用物项管制航拍无人机
8806221019
仅使用遥控飞行的250克<Zui大起飞重量≤7千克的其他航拍无人机
8806241011
仅使用遥控飞行的25千克<Zui大起飞重量≤150千克的两用物项管制航拍无人机
8806241019
仅使用遥控飞行的25千克<Zui大起飞重量≤150千克的其他航拍无人机
8806921011
其他250克<Zui大起飞重量≤7千克的两用物项管制航拍无人机
8806100010
设计用于旅客运输的两用物项管制无人驾驶航空器
8806100090
设计用于旅客运输的其他无人驾驶航空器
8806231011
仅使用遥控飞行的7千克<Zui大起飞重量≤25千克的两用物项管制航拍无人机
8806231019
仅使用遥控飞行的7千克<Zui大起飞重量≤25千克的其他航拍无人机
8806291011
仅使用遥控飞行的Zui大起飞重量>150千克的两用物项管制航拍无人机
8806291019
仅使用遥控飞行的Zui大起飞重量>150千克的其他航拍无人机
8806921019
其他250克<Zui大起飞重量≤7千克的其他航拍无人机
8806931011
其他7千克<Zui大起飞重量≤25千克的两用物项管制航拍无人机
8806941019
其他25千克<Zui大起飞重量≤150千克的其他航拍无人机
8806931019
其他7千克<Zui大起飞重量≤25千克的其他航拍无人机
8806941011
其他25千克<Zui大起飞重量≤150千克的两用物项管制航拍无人机
9013200093
两用物项管制的无人机专用激光器、民用反无人机系统专用高功率激光器
失效HS
8407101000
输出功率≤298kw航空器内燃引擎
8411210000
功率≤1100kw的涡轮螺桨发动机
8411221000
1100<功率≤2238kw涡轮螺桨引擎
8411222000
2238<功率≤3730kw涡轮螺桨引擎
8411111000
涡轮风扇发动机推力≤25千牛顿
8411119000
其他涡轮喷气发动机
8411121000
涡轮风扇发动机推力>25千牛顿
8411223000
功率>3730kw涡轮螺桨引擎
8501200000
输出功率>37.5W的交直流两用电动机
8501320000
750W<输出功率≤75KW的直流电动机、发电机
8501330000
75KW<输出功率≤375KW的直流电动机,发电机
8501530000
其他功率>75KW多相交流电动机
8501340000
输出功率>375KW的直流电动机、发电机
8501400000
单相交流电动机
8501520000
750W<输出功率≤75KW的多相交流电动机
8517629900
其他接收、转换并发送或再生音像或其他数据用的设备
8525891100
其他特种用途电视摄像机
8525892100
其他特种用途的数字照相机
8526109010
飞机机载雷达
8526920000
无线电遥控设备
8525893100
其他特种用途视频摄录一体机
8806221010
仅使用遥控飞行的250克<Zui大起飞重量≤7千克的航拍无人机
8806231010
仅使用遥控飞行的7千克<Zui大起飞重量≤25千克的航拍无人机
8806291010
仅使用遥控飞行的Zui大起飞重量>150千克的航拍无人机
8806931010
其他7千克<Zui大起飞重量≤25千克的航拍无人机
8806100000
设计用于旅客运输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8806241010
仅使用遥控飞行的25千克<Zui大起飞重量≤150千克的航拍无人机
8806921010
其他250克<Zui大起飞重量≤7千克的航拍无人机
8806941010
其他25千克<Zui大起飞重量≤150千克的航拍无人机
来源:关务小二转载自HS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