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公司法》和《税务条例》的规定,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必须每年进行账目审计,无论公司是否有利润。
一、香港公司审计的时间
1、新成立的香港公司:公司成立后的第18个月将收到香港税务局的税表,公司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公司的做账审计,并将董事签字的审计报告一同提交税务局进行税务申报。
2、非新成立的香港公司:每年根据公司财务年结日,按时递交审计报告及税表。一般香港公司都会选择3月31日和12月31日做为公司的年结日,因为在这两个日期做审计,可以向税局申请长8个月的延期,这样公司就有更充足的时间进行做账审计和报税。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中的第122条核数条例规定,香港公司每年不管是否有无盈利,都需要提交公司的财务报表给香港执业会计师做账审计(别称核数师报告),也就是为公司账目进行核数,目的就是为了给公司董事和各大股东了解公司的财政情况,也为了给香港税务局申报公司财政状况。
如果香港公司在有经营的情况下没有做账审计而被税务局发现,将可能会面临高额罚款并关闭银行账户。为了避免因小失大,审计是一定要做的。
而有些香港公司注册了之后一直是没有开业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零申报处理,因为没有任何财务流水,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不用做账审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