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公司。
硬性条件:
①经营范围:必须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相关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可以进行变更)
②股东:必须追溯到自然人,不能有外资股东。
③人员:
3名管理人员
3名专业人员: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相关专业: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像摄影、动漫设计与制作、导演、新闻采编、新闻制作、动画、影视后期制作等广播电视节目相关专业(如果公司无人员可以提供)
④地址:需要企业提供能够上门核查的经营地址
周期:自材料提交受理后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