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合作协定】
《中韩自贸协定》是一个全面、高水平、利益大体平衡的自贸协定,协定范围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等17个领域,包含了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环境等“21世纪经贸议题”。在开放水平方面,双方货物贸易自由化比例均超过税目90%、贸易额85%。目前,根据该协定有关规定,中韩双方正基于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开展服务贸易和投资市场准入的二阶段谈判。
【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2007年9月7日,双方修订重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的协定》,新协定于2007年12月1日起生效。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1994年3月28日,双方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该协定于1994年9月28日生效。2007年7月13日,双方签署谅解备忘录,对1994年协定中有关表述进行了修改,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货币互换协议】
2020年10月,经协商一致,双方续签货币互换协议,并将规模扩大至3688亿元人民币(70万亿元韩元),协议有效期五年。
【双边经贸磋商机制】
中韩之间的双边经贸磋商机制包括中韩经贸联委会、中韩产业园合作机制会议、中韩投资合作委员会、中韩自贸协定联委会、中韩经济部长会议等5项部级以上机制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