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EACH认证法规标准介绍
概述欧盟REACH法规( (EC) No 1907/2006)全称Registration, Evaluation,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Chemicals,是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一项法规,该法规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适用产品范围REACH法规取代了(EEC)No793/93、(EC) No1488/94、76/769/EEC等欧盟法规或指令,成为对进入欧盟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统一预防性管理的一部完整法规。该法规的实施,严重影响到包括中国在内的对欧盟产品出口,尤其是化工、机电、纺织、印染、橡胶、塑胶、玩具、家具等行业的产品。
REACH法规主要内容1、注册(Registration):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所有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年产量或进口量10吨以上的物质还应提交化学安全报告。2、评估(Evaluation):包括档案评估和物质评估。档案评估是为了核查企业提交注册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质评估是为了确认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与环境的风险性。3、授权(Authorisation):对具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进行授权,包括CMR,PBT,vPvB等。REACH法规附件XIV为需授权物质清单,企业需要对被列入REACH法规附件XIV的物质申请授权方能使用。目前附件XIV包含43种物质,需授权物质是从授权候选清单物质中评估筛选而出,需授权物质清单的候选清单被称为高关注物质(SVHC)清单,该清单未列在REACH法规附件中,目前SVHC清单中共有209种物质。4、限制(Restriction):如果认为某种物质、配置品或物品的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导致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不能被充分控制,将限制其在欧盟境内生产或进口。REACH法规附件XVII列明了对某些危险物质、配制品和物品制造、投放市场和使用的限制,被称为限制物质清单,包含74种物质。REACH法规的责任和义务1、物质/配制品除REACH另有规定外,无论自身还是在一种或多种配制品中数量大于或者等于1吨/年的欧盟境内的物质,任何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向ECHA提交注册。2、物品(1)若产品中含有有意释放物质,且该物质年出口量大于1吨,需要进行注册。(2)若产品中不含有意释放物质,则需要按照以下条件进行判断:a若产品中含有高关注物质(即SVHC),并且含量小于0.1%,无需通报和主动进行信息传递,如果进口商或消费者要求,则有义务提供相关信息;b若产品中含有SVHC,并且含量大于0.1%,年出口量小于1吨,必须向下游进口商进行告知和相关信息传递,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说明,信息传递通常包括SDS安全数表等;c若产品含有SVHC,并且含量大于0.1%,年出口量大于1吨,必须向ECHA进行通报工作;d应消费者要求,物品的所有供应商应该收到请求的45天内,提供给消费者其可获取的充足信息,以使物品安全使用。这些信息至少包括物质的名称。(3)物质限制,即REACH法规附件XVII对某些危险物质、配制品和物品制造、投放市场和使用的限制,是物品除SVHC以外的重要工作内容。企业如何符合REACH1、确保出口量超过1t/y的化学物质被注册,企业向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成功递交化学物质的注册卷宗之后,可获得一个由18位数字组成的注册号码。2、对物品进行SVHC和附件XVII限制物质筛查,在产品中SVHC超过限量时进行通报并做好供应链信息传递,并确保产品中有害物质不超过法规限定要求。进行SVHC测试或者附件XVII限制物质测试并获得测试报告是通用的手段。常规检测项目
•样品准备客户在送检产品之前,好提前将送检产品自行详细拆分、包装,并分别在每个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与编号,测试SVHC项每个零部件检测所需的重量为:固体约60克,液体约120毫升;测试附录17每项目所需样品固体约30克,液体约60毫升。
•不做REACH标准危害
产品出口欧盟不做REACH测试,将给生产商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害,届时您的产品无人问津,痛失市场,假如您的产品侥幸进入对方市场,一经查出,将遭遇产品在当地烧毁、这品牌将入欧盟黑名单从此不得将产品销往欧盟市场,并会有高额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