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电讯条例第9条除无线电商牌照(放宽限制)持牌人外,任何人士如要将无线发送器输入或输出香港,须持有由通讯事务管理局(“管理局”)所批给的许可证。
电讯牌照定义
电讯牌照是出口手机等电讯产品时,需要提供给海关做通关放行的资料之一。
申请所需资料 :
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表格(需要签名盖章);
办理时间
7个工作日(资料齐全的情况下);
一次申请有效期为1年,到期后一个月内未年检续期将失效;若过期可在次申请。可以用独资、合伙及有限公司名义申请;
电讯牌照有效期为一年。
申请成功后,会将牌照证书邮寄到公司商业登记证地址上,应确保该地址能接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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