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金的法律规定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
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
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Zui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
司、股份有限公司Zui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
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
要提交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