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召开股东会,必须由股东会表决通过,形成减资股东会决议及相应的减资后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2、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4、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在报纸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45天后,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将会引起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资本的减少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6、减少注册资金帐务处理。减资账务处理就是根据减资股东决定,完成相应的减资计算和财务报表的计算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