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有哪些难点?专家为你解答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取得的行政许可证件,是保障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的重要手段。深圳市作为国内Zui大的危险化学品集散地之一,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那么,深圳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有哪些难点呢?本文邀请了深圳市应急管理局的专家为你解答。
难点一:申请材料的准备
深圳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根据不同的经营类别和储存设施有所不同,一般包括以下几类:
基本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证明文件等。
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等。
储存设施文件资料。包括储存设施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安全评价报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等。
其他材料。根据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类别和特性,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材料,如剧毒化学品的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易燃、易爆、有毒、易扩散危险化学品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等。
申请人需要按照市应急管理局或其指定的机构的办事指南,准备完整、真实、规范的申请材料,避免因材料不合格而导致申请被拒绝或延误。如果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要求补正材料,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材料,否则视为放弃申请。
专家提示:申请材料的准备是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第一步,也是Zui关键的一步。申请人应当根据自己的经营范围和品种,选择适合的经营类别和储存设施,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准备符合要求的材料。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市应急管理局或其指定的机构,或者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协助办理。
难点二:现场核查的通过
市应急管理局或其指定的机构将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全生产要求。如果现场核查不合格,将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要求申请人整改。如果现场核查合格,将进入下一步审查。
专家提示:现场核查是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难点之一。申请人应当在提交申请材料前,对自己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进行自查自纠,确保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如果有不符合的地方,应当及时整改,避免影响审批进度。现场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经营场所或设施是否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是否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经营条件、储存条件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的规定;
是否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是否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是否有明显的危险化学品标识、警示标志、安全警示语等;
是否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有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从业人员;
是否有合理的危险化学品的购销、仓储、运输合同,是否有合法的危险化学品来源和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