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了解海关预裁定Zui全知识

更新:2024-05-23 08:08 发布者IP:14.154.55.77 浏览:0次
发布企业
深圳市红三羊供应链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3
主体名称:
深圳市红三羊供应链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3264308524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出口报关,进口报关,海关清关,产地证清关单证办,熏蒸商检植检代理
所在地
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东门南路1006号文锦渡口岸综合报关大楼628E
联系电话
0755-25108873
请拨打我电话
18807550903
业务经理
詹伟杰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jack134866

产品详细介绍



海关预裁定制度是海关总署为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优化营商环境、履行我国在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相关承诺而实施的重要便利措施。
黄埔海关2022年5月份发布了促进外贸保稳提质二十条措施,其中第十三条中的“海关预裁定”就是落实通关便利措施的具体举措之一。阅读下文深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海关预裁定
/
1、定义
海关预裁定是指进出口货物在实际进出口前,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以海关规定的形式,向海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海关依据有关规定作出价格、归类、原产地等预裁定决定,并出具《预裁定决定书》的行为。

2、意义
预裁定制度的实施,能帮助进出口企业对相关涉税要素有明确预期和准确把握,提高企业申报的准确率,降低不合规申报的风险,进一步增强企业对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可预见性,便于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和贸易活动,充分发挥企业自报自缴的制度优势。

3、范围
申请人可以就下列海关事务申请预裁定:
(1)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
(2)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或者原产资格;
(3)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相关要素、估价方法;
(4)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海关事务。

4、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第236号令)
(2)《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第14号)


二、如何申请海关预裁定
/
(一)海关预裁定申请条件
1、预裁定的申请人应当是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出口货物发货人,即与实际进出口活动有关,并且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2、申请人应当在货物拟进出口3个月之前向其注册地直属海关提出预裁定申请。
3、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申请书》应当仅包含一类海关事务。
温馨提示:因不可抗力、政策调整原因造成申请时间距实际进出口时间少于3个月的或申请企业在海关注册时间少于3个月的可以提出预裁定申请。

(二)申请部门
预裁定应由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出口货物发货人,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向企业注册地直属海关申请,由直属关关税部门负责具体承办。

(三)海关预裁定申请渠道
通过电子口岸“海关事务联系系统”或“互联网+海关”→税费业务→预裁定,按照系统要求提交《预裁定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下面以电子口岸申请为例:
收发货人插电子口岸IC卡登录
申请网址:https://e.chinaport.gov.cn/
/
/
温馨提示:
(1)一份《预裁定申请书》应当仅包含一类海关事务。
(2)需要提交的资料请进入海关总署门户网站——互联网+海关——办事指南——税费业务——预裁定中查看。

(四)海关预裁定申请流程
预裁定的基本流程为:申请-受理(不予受理)-作出决定-制发《预裁定决定书》。
/
另外,经海关通知需要补正的需在5日内进行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材料进行补正的,视为未提出预裁定申请.

(五)申请时效
(1)海关应当自收到《预裁定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
(2)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制发《预裁定决定书》,但需要通过化验、检测、鉴定、专家论证或者其他方式确定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可不计入60日期限内。


三、海关预裁定的使用
/
(一)海关预裁定决定有效期
《预裁定决定书》自送达申请人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

温馨提示:预裁定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以及海关总署公告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影响其效力的,预裁定决定自动失效。

(二)海关预裁定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在预裁定决定有效期内,进出口与预裁定决定列明情形相同的货物,并按照预裁定决定申报的,海关予以认可,且为。
预裁定决定生效前对已经实际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追溯力。

(三)如何申报
申报时在报关单备注栏内填写:“预裁定+《预裁定决定书》编号”。
/
另外,申请人进出口与《预裁定决定书》列明情形相同货物,不按照《预裁定决定书》申报,或者实际进出口情形与提交的《预裁定决定书》所述情形不一致的,海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申请人的法律责任。

(四)公开
除涉及申请人商业秘密的外,海关将通过海关总署网站、公众号“海关归类一指通”、手机APP“中国海关归类化验”等方式公开预裁定决定内容。
以海关总署门户网站为例,查询方式如下:打开海关总署门户网站→下拉至Zui底部“互联网+海关”→点击“我要查”,选择对应版块进行查询。

(五)救济措施
申请人对预裁定不服的,可向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和诉讼期间,申请人进出口相关货物时仍需按照预裁定决定申报。

来源|关务情报科转自黄埔海关12360热线

海关预裁定制度是海关总署为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优化营商环境、履行我国在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相关承诺而实施的重要便利措施。
黄埔海关2022年5月份发布了促进外贸保稳提质二十条措施,其中第十三条中的“海关预裁定”就是落实通关便利措施的具体举措之一。阅读下文深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海关预裁定
/
1、定义
海关预裁定是指进出口货物在实际进出口前,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以海关规定的形式,向海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海关依据有关规定作出价格、归类、原产地等预裁定决定,并出具《预裁定决定书》的行为。

2、意义
预裁定制度的实施,能帮助进出口企业对相关涉税要素有明确预期和准确把握,提高企业申报的准确率,降低不合规申报的风险,进一步增强企业对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可预见性,便于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和贸易活动,充分发挥企业自报自缴的制度优势。

3、范围
申请人可以就下列海关事务申请预裁定:
(1)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
(2)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或者原产资格;
(3)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相关要素、估价方法;
(4)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海关事务。

4、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第236号令)
(2)《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第14号)


二、如何申请海关预裁定
/
(一)海关预裁定申请条件
1、预裁定的申请人应当是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出口货物发货人,即与实际进出口活动有关,并且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2、申请人应当在货物拟进出口3个月之前向其注册地直属海关提出预裁定申请。
3、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申请书》应当仅包含一类海关事务。
温馨提示:因不可抗力、政策调整原因造成申请时间距实际进出口时间少于3个月的或申请企业在海关注册时间少于3个月的可以提出预裁定申请。

(二)申请部门
预裁定应由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出口货物发货人,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向企业注册地直属海关申请,由直属关关税部门负责具体承办。

(三)海关预裁定申请渠道
通过电子口岸“海关事务联系系统”或“互联网+海关”→税费业务→预裁定,按照系统要求提交《预裁定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下面以电子口岸申请为例:
收发货人插电子口岸IC卡登录
申请网址:https://e.chinaport.gov.cn/
/
/
温馨提示:
(1)一份《预裁定申请书》应当仅包含一类海关事务。
(2)需要提交的资料请进入海关总署门户网站——互联网+海关——办事指南——税费业务——预裁定中查看。

(四)海关预裁定申请流程
预裁定的基本流程为:申请-受理(不予受理)-作出决定-制发《预裁定决定书》。
/
另外,经海关通知需要补正的需在5日内进行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材料进行补正的,视为未提出预裁定申请.

(五)申请时效
(1)海关应当自收到《预裁定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
(2)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制发《预裁定决定书》,但需要通过化验、检测、鉴定、专家论证或者其他方式确定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可不计入60日期限内。


三、海关预裁定的使用
/
(一)海关预裁定决定有效期
《预裁定决定书》自送达申请人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

温馨提示:预裁定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以及海关总署公告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影响其效力的,预裁定决定自动失效。

(二)海关预裁定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在预裁定决定有效期内,进出口与预裁定决定列明情形相同的货物,并按照预裁定决定申报的,海关予以认可,且为。
预裁定决定生效前对已经实际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追溯力。

(三)如何申报
申报时在报关单备注栏内填写:“预裁定+《预裁定决定书》编号”。
/
另外,申请人进出口与《预裁定决定书》列明情形相同货物,不按照《预裁定决定书》申报,或者实际进出口情形与提交的《预裁定决定书》所述情形不一致的,海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申请人的法律责任。

(四)公开
除涉及申请人商业秘密的外,海关将通过海关总署网站、公众号“海关归类一指通”、手机APP“中国海关归类化验”等方式公开预裁定决定内容。
以海关总署门户网站为例,查询方式如下:打开海关总署门户网站→下拉至Zui底部“互联网+海关”→点击“我要查”,选择对应版块进行查询。

(五)救济措施
申请人对预裁定不服的,可向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和诉讼期间,申请人进出口相关货物时仍需按照预裁定决定申报。

来源|关务情报科转自黄埔海关12360热线

  1-全部内容&{1;0;0;0}』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单证服务
深入了解海关预裁定Zui全知识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深圳市红三羊供应链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15年01月22日
法定代表人詹伟杰
注册资本500
主营产品买单报关,进口报关,RCEP产地证,商检,熏蒸,植检,外汇兑换,1039市场采购报关,9710跨境电商报关,代理退税,国际物流
经营范围供应链渠道设计与管理;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代理报检业务;代理报关业务;日用品、通讯产品、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化妆品、服装鞋帽、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及材料、装饰材料、塑料制品、汽车零配件、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展览展示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投资兴办实业(具体事项...
公司简介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打破行业的习俗和假设,探索出新的服务、新的商业模式。把原本由管理咨询公司、第三方物流公司、外贸进出口公司、资金平台公司、报检报关公司、清关公司、仓库管理公司等分别履行的多种职能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为客户提供整散货物的进出口环节:进出口报关、产地证、商检、单证代做、买单报关、包柜、熏蒸植检、散货报关提交、外汇代收、海陆空运报关报检、代理退税、市场采购1039、跨境电商9710报关、国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