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贸出口企业申请评定为一类企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
1、近3年未发生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2、上一年度的年末净资产大于上一年度该企业已办理出口退税额的60%。
3、持续经营5年以上(因合并、分立、改制重组等原因新设立企业的情况除外)。
4、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或B级。
5、评定时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类别为认证企业或一般认证企业。
6、评定时外汇管理的分类管理等级为A级。
7、企业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出口退(免)税风险控制体系
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申请评定为一类企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
1、近3年未发生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2、上一年度的年末净资产大于上一年度该企业已办理出口退税额的30%。
3、上一年度申报从事外贸综合服务业务的出口退税额,大于该企业全部出口退税额的80%。
4、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或B级。
5、评定时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类别为认证企业或一般认证企业。
6、评定时外汇管理的分类管理等级为A级。
7、企业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出口退(免)税风险控制体系。
三、三类出口企业的评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
1、自首笔申报出口退(免)税之日起至评定时未满12个月。
2、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M级或尚未评价纳税信用级别。
3、上一年度发生过违反出口退(免)税有关规定的情形,但尚未达到税务机关xingzhengchufa标准或司法机关处理标准的。
4、存在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失信或风险情形。
四、四类出口企业的评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
1、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
2、上一年度发生过拒绝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出口退(免)税账薄、原始凭证、申报资料、备案单证等情形。
3、上一年度因违反出口退(免)税有关规定,被税务机关xingzhengchufa或被司法机关处理过的。
4、评定时企业因骗取出口退税被停止出口退税权,或者停止出口退税权届满后未满2年。
5、四类出口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新成立的出口企业。
6、列入国家联合惩戒对象的失信企业。
7、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类别认定为失信企业。
8、外汇管理的分类管理等级为C级。
9、存在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或风险情形
五、四类企业发生纳税xinyongxiufu,可否申请重新评定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类别?
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纳税xinyongxiufu情形的,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提出重新评定管理类别,不受“四类出口企业自评定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评定为其他管理类别”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