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案例:
什么是 REACH 法规 ?
「REACH」法规全名为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规例」,于2007年6月1日生效的一项欧盟法规 (EC1907/2006), 旨在保护人类的健康及环境,免受危险化学品伤害。本法规针对产品内的化学物质,而非产品本身。
REACH法规取代了四十多项欧盟现存的条例和法规,这把产品投放欧盟市场的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及零售商带来约束及责任。
不论您是制造商﹑进口商或分销商,您需清楚属下产品内含的物质成分。在这个基础下,您需要履行不同的商业责任 (obligations),比如「注册」﹑「通报」﹑「许可」或「通讯」等。
定义 (Definitions)
为了厘清责任,您需先行理解下列三个定义︰
「物质」(Substances)︰
「物质」意指化学元素及其化合物,包括任何为保存其稳定性而必须加入的添加剂,以及有关过程中衍生的杂质。
「混合物(制剂)」[Mixtures (Preparations)]︰
「混合物」前称「制剂」,代表含两种或以上化学物质的混合物或溶液。
「物品」(Articles)︰
「物品」有特定的形状﹑表面或设计,使其在单纯的化学结构之外,拥有更大程度的功能。
REACH 的主题
注册 (Registration)
注册要求应用于各种投放欧盟市场的物质。有关物质必须在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EuropeanChemical Agency, ECHA)注册。
如物质符合下列Zui少一项条件,便须注册︰
每年进口欧盟或于欧盟生产的「物质」≥1吨 (tonne)
每年进口欧盟或于欧盟生产的「混合物」中的所有物质≥1吨(如化妆品、蜡烛和圆珠笔或墨匣中的墨水)
每年进口欧盟或于欧盟生产的「物品」中的特意释放「物质」≥1吨(如发出香气的成品,例如香味擦胶)
评估 (Evaluation)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及欧盟成员国会基于风险及产量或进口量考虑,进行化学物质评估。这些评估是法规对受规管企业施加「通报」﹑「许可」或「限制」等要求及责任的依据,过程中包含公众咨询环节。
通报 (Notification)
如果物品含有「高度关注化学物质」(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 SVHC),便须通报。
符合以下情况,企业必须把物质资料通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每年每一生产商或进口商进口到欧盟或于欧盟生产的产品中的SVHC物质≥1吨,及该SVHC物质≥0.1百分比(重量比,w/w),及该SVHC物质被列入「高度关注化学物质」
时间表如下︰
对于2010年12月1日前列入「候选清单」(Candidate List) )的物质,Zui迟必须于2011年6月1日或之前作「通报」
对于2010年12月1日或之后列入「候选清单」的物质,Zui迟必须于物质列入清单后6个月内作「通报」
许可 (Authorisation)
如在「日落限期」(“Sunset date”) 即禁止使用日期后于欧盟地区使用附件XIV (Annex XIV)所列的物质或使用含有这物质的混合物,即需获得「许可」才能应市。所有列于附件XIV的物质也必须取得许可,在限值以下或已豁免的物质除外;所有无许可的物质不得应市。如要获取许可,企业必须对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提交申请,以示物质对人体健康及环境的危险和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限制 (Restriction)
为求协调化学物质的法律要求,REACH法规附件XVII (Annex XVII)列出数项要求,这些要求以旧日《总指令76/769/EEC》(Master Directive 76/769/EEC)的「传统」(”classical”) 要求和修订条文为基础。 自此之后的数项改动扩充了附件XVII的要求。浏览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网站了解详情:http://echa.europa.eu/home
影响
随着REACH法规的实行,制造商﹑进口商及零售商需留意属下产品所含的物质成分,履行确保产品安全的责任。
这对您和属下公司有何意义?
我们由衷建议您的公司实行符合REACH法规的政策,您的供应商也需意识他们的通讯责任。
「物料清单」(Bill of Material, BOM) 和「物质清单」(Bill of Substances, BOS) )是识别所需注册的物质及界定属下产品有否内含「高度关注化学物质」的良好基础。您需把产品含有「高度关注化学物质」的资料加以分析;如您需要减少有关物质的含量、使用代替品、通报当局或申请许可,这些分析过程能让您加深对产品中物质的理解。某些情况下,您的产品如含有「高度关注化学物质」,可能会促使您改动产品的设计。
于2008年10月28日,首份「高度关注化学物质」候选清单 (Candidate List of Substances of VeryHigh Concern (SVHC)) 面世,自此以后,REACH第33条 (Article 33)有关需要提供相关资料,以示所提供的物品是否内含0.1百分比(重量比)以上的「高度关注化学物质」的要求,使供应链上所有业务伙伴负上法律责任。
Zui后您需知道,消费者可要求得到物品中潜在任何「高度关注化学物质」的资料。在此情况下,制造商和零售商必须做好准备,于45天限期内回应消费者提出物品是否含有「高度关注化学物质」的问题,提供充分的资料,让消费者能安全使用。如果供应链不曾预先实施符合REACH法规政策,企业有可能难以在法定的限期内回应消费者的查询。
所有REACH的合规相关檔需Zui少保存10年。
高度关注化学物质 (SVHC)
「SVHC」即「高度关注化学物质」,是「Substances of Very HighConcern」的英文缩写。总括而言,SVHC意指具有如致癌﹑致突变和对生殖有毒性﹑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毒性﹑高持久性及高生物蓄积性﹑内分泌物质或类似特性的物质。SVHC可透过评估过程识别过来。一般而言,这些物质不会列在「受限物质清单」(RestrictedSubstances Lists, RSL) 之中。
如何应对REACH
1、所出口的产品是属化学物质本身,还是属配制品或物品?
⑴ 其物质是一般化学物质?中间体?还是聚合物?
⑵ 如果是中间体,则要分清是属法规所指的哪一类情况?
⑶ 物品中的物质的释放情况?
⑷ 聚合物是否由未注册过的单体制造的?聚合物中是否含有其他物质?它们的含量是多少?
2、产品中每一种物质的属性及其数量范围(属于哪个数量等级?)。
⑴ 该物质是否属REACH法规管辖范围?是否属可豁免对象?<1t/a可不考虑。
⑵ 该物质是属分阶段物质还是非分阶段物质?该物质是否在先已有人预注册或注册?是否应当考虑预注册?
⑶ 该物质法规规定的注册时限是什么时间?及时做好注册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