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把医疗器械产品分为四类,即第Ⅰ类、第Ⅱa类、第Ⅱb类、第Ⅲ类。
第Ⅰ类产品要加贴CE标志,可采取自行宣告的方式。即厂商编制产品的技术文件档案,自行按有关EN标准对产品进行测试或委托有能力的试验室进行测试合格。
第Ⅱa类、第Ⅱb类、第Ⅲ类产品要加贴CE标志,则必须由欧盟指定的验证机构验证。欧盟还规定,这几类产品获得CE认证的先决条件是制造厂需通过ISO9000+ISO13485质量体系认证,取得ISO9000+ISO13485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的颁发单位应为欧盟认可的认证机构。ISO9000+ISO13485质量体系认证和CE认证可进行,但CE证书必须待ISO9000+ISO13485质量体系认证通过后,方可予以颁发。
根据不同的医疗器械指令,欧盟对医疗器械产品进行了的分类和规定。例如,有源植入医疗器械指令(EC-Directive90/385/EEC)适用于心脏起搏器、可植入的胰岛素泵等有源植入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指令(EC-Directive93/42/EEC)适用于除90/385 EEC指令和98/79EEC指令规定以外的一般医疗器械;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指令(EC-Directive98/79/EEC)将医疗器械分为三类:Ⅰ类医疗器械、特殊I类医疗器械、Ⅱa类医疗器械、Ⅱb类医疗器械和III类医疗器械。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疑问或需要了解更多信息,建议咨询专 业人士或查阅欧盟官 方网站上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