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易达恒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具有各类医疗器械的经营资质、进出口资质及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经营资质。依托“仓储配送+互联网+增值服务”,以信息化支撑全部业务流程和管理服务;提供标准化仓储租赁和专业化医疗器械(含冷链)配送服务;
进口医疗器械的收货单位应具备的资质
1.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有销售该类医疗器械的许可】;
3. 进出口权【若没有可以找有资质的进出口公司代理进口】;
进口医疗器械清关时需要提供的文件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效期内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2、属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的医疗器械,应当提供中国强制性认证证书(3C);
3、部分设备需要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O证】;
4、设备的照片、铭牌、设备技术参数、Zui终用途、中文说明书等;
5、进口合同、箱单、发票;
6、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①无医疗器械注册证明
进口的医疗器械应是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已注册或者已备案的医疗器械。海关依法对进口的医疗器械实施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②货物型号、原产地等与医疗器械注册/备案信息不符
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是指与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限定内容一致且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医疗器械。本案例中,实际货物与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所列信息不符,“此”医疗器械非“彼”医疗器械,逃海关关员的“火眼金睛”。
③禁止进口旧医疗器械“以旧顶新”
依据《公布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列入该公告目录内的旧医疗器械禁止进口。
④中文标签不符合要求、夹带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货物
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说明书、标签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非医疗器械专用设备,即一般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