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测量功能的I类设备的示例:
1.用于测量体温的非活动设备。
2.包括非活动温度显示的奶嘴。
3.用于指示体温**或***值的设备。
4.用于测量血压的非主动非侵入式设备。
5.用于测量眼压的非主动装置。
6.用于测量输送到人体或从人体排出的液体或气体的体积或流量的设备。
7.用于将液体输送到人体的设备(例如药勺,杯子,滴管,没有刻度或刻度)。
8.用于显示生理参数趋势的设备(例如没有刻度或刻度的尿液引流袋,肥胖卡尺)。
9.视力表
注:-假设相关的分类规则允许在类中分类,但前提是要满足相关的标准。
具有测量功能的1类设备在无菌条件下包装和提供,需要提供《合格机构证明》,而非无菌1类测量设备则不需要!
自2021年5月起,医疗器械制造商必须遵守欧盟医疗器械法规2017/745而不是医疗器械指令93/42/EEC,才能获得CE标志批准。医疗器械必须根据MDR进行分类。一些分类规则保持不变,请随意检查以下MDD分类路线。
医疗器械类I的风险低。此类设备的制造商可以选择三种可能的CE标记途径中的一种。他们应该考虑以下几点:如果医疗器械是否是无菌的,例如个人防护套件;医疗器械是否具有测量功能,如听诊器;如果它不是无菌的,也不是测量的,例如矫正眼镜。注意:如果您的产品是I类产品,并且它不是无菌或测量设备,那么您只需对其进行自我认证,并通过书面声明正式声明其符合MDD的适用要求。如果它是无菌或测量医疗设备,那么您将需要认证机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