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

了解中亚、西亚国家税收制度

更新:2024-05-05 08:08 发布者IP:14.154.49.5 浏览:0次
发布企业
深圳市红三羊供应链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3
主体名称:
深圳市红三羊供应链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3264308524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出口报关,进口报关,海关清关,产地证清关单证办,熏蒸商检植检代理
所在地
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东门南路1006号文锦渡口岸综合报关大楼628E
联系电话
0755-25108873
请拨打我电话
18807550903
业务经理
詹伟杰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让卖家联系我
jack134866

产品详细介绍



9月11号,32个国家和地区的税务部门负责人、10个国际组织以及跨国企业代表共300余人齐聚格鲁吉亚,在第四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上共议税收。在“一带一路”日益紧密的经贸合作中,不论是“走出去”还是“引进来”,税收都发挥着重要基础性作用,既关系着企业切身利益,也影响着投资和经营者预期。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西中亚地区税收制度!
【中 亚】
“中亚”这个概念Zui早是德国地理学家亚历山大·冯·洪堡提出来的,范围大致包括现在的蒙古国、中国的内蒙古和新疆,还包括巴基斯坦、印度、阿富汗、伊朗等国部分地区,当然也包括今天我们所说的中亚五国,即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
【西 亚】
联合国西亚经社理事会定义的「西亚」国家有17个,包括巴林、埃及、伊拉克、科威特、黎巴嫩、利比亚、摩洛哥、阿曼、巴勒斯坦、卡塔尔、沙特阿拉伯、苏丹、叙利亚、阿联酋、也门、约旦和突尼斯。西亚国家主要是海湾阿拉伯国家,它们既是目前中东地区的主要石油出口国,同时也是与广州有较多经贸往来的国家。
/
#西中亚国家的流转税政策
目前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以不含税价为税基征收增值税,少数国家以含税价为税基征收销售税或消费税。西亚和中亚的国家中,征收增值税的国家有12个,征收销售税的有3个,不征收流转税的国家有7个。土耳其18%、约旦16%、黎巴嫩10%、以色列17%、巴勒斯坦16%、希腊24%、塞浦路斯19%、埃及14%、哈萨克斯坦12%、乌兹别克斯坦20%、土库曼斯坦15%、塔吉克斯坦18%、吉尔吉斯斯坦12%。伊拉克的销售税,按照烟酒30%、车票和小汽车15%、充值卡和互联网20%、高档酒店宾馆10%。叙利亚无增值税,部分服务和进口品缴纳消费税1.5%至40%。也门销售税5%、电信和全球通信服务10%、进口环节3%。以下五个国家已经宣布2018年起开始实行增值税,沙特阿拉伯5%、阿曼3%~5%、阿联酋5%、卡塔尔3%~5%、巴林5%。
/
#西中亚国家的所得税政策
境内企业在海外投资经营,影响企业投资回报的重要因素是受资国的公司所得税政策。公司所得税税率的高低、资本利得尤其是股权转让利得如何征税、亏损结转弥补期限、境外税收能否抵免、转让定价管理是否严格、有无资本弱化规则及税前利息扣除的限制规定等,也是海外投资经营的企业应重点关注的内容。伊拉克15-35%、土耳其20%、叙利亚10-28%、约旦14-35%、黎巴嫩15%、以色列9-25%、巴勒斯坦15-20%、沙特阿拉伯20-85%、也门20-50%、阿曼12-55%、阿联酋20-55%、卡塔尔10-35%、科威特15%、巴林46%、希腊29%、塞浦路斯12.5%、埃及22.5-40%、哈萨克斯坦6-20%、乌兹别克斯坦7.5-15%、土库曼斯坦8-20%、塔吉克斯坦5-23%、吉尔吉斯斯坦1-20%。
境外已纳税不能抵免的国家有叙利亚、约旦、黎巴嫩、巴勒斯坦、阿联酋和卡塔尔,其他国家允许居民公司在境外已纳税在境内汇总纳税时抵免,但大多数国家实行限额抵免,科威特、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只对在税收协定国已纳税实行抵免。
/
对转让定价管理比较宽松或没有要求的国家有伊拉克、叙利亚、巴勒斯坦、阿联酋、科威特和巴林,到这些国家投资的中国企业应运用转让定价方法进行shuiwuchouhua,以Zui大限度地减轻境外税负。
对资本弱化有限制规定的有土耳其、沙特阿拉伯、也门、阿曼、卡塔尔、希腊、埃及、哈萨克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其中,有明确的债务资本比例规定的有土耳其、也门、阿曼、卡塔尔、埃及和哈萨克斯坦,到这些国家投资的企业进行债权融资应遵守所在国的规定,以免造成利息被视同股利征收较高的税收。
#西中亚国家的预提所得税政策
为了将外国投资留在本国境内,对跨国公司以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技术费及其他各种形式收回投资,要征收一道预提税。
股息预提税,伊拉克不征税、土耳其15%、叙利亚不征税、约旦不征税、黎巴嫩10%、以色列20-30%、巴勒斯坦不征税、沙特阿拉伯5%、也门不征税、阿曼不征税、阿联酋不征税、卡塔尔不征税、科威特15%、巴林不征税、希腊15%、塞浦路斯不征税、埃及5-25%、哈萨克斯坦15-20%、乌兹别克斯坦10%、土库曼斯坦15%、塔吉克斯坦12%、吉尔吉斯斯坦10%。
分公司利润预提税,伊拉克不征税、土耳其15%、叙利亚不征税、约旦不征税、黎巴嫩10%、以色列15%、巴勒斯坦不征税、沙特阿拉伯5%、也门不征税、阿曼不征税、阿联酋不征税、卡塔尔不征税、科威特不征税、巴林不征税、希腊10%、塞浦路斯不征税、埃及5%、哈萨克斯坦15%、乌兹别克斯坦10%、土库曼斯坦15%、塔吉克斯坦15%、吉尔吉斯斯坦不征税。
利息融资费用预提税,伊拉克15%、土耳其10%、叙利亚7.5%、约旦15%、黎巴嫩5-10%、以色列25%、巴勒斯坦5%、沙特阿拉伯5%、也门10%、阿曼不征税、阿联酋不征税、卡塔尔7%、科威特不征税、巴林不征税、希腊15%、塞浦路斯不征税、埃及20%、哈萨克斯坦15-20%、乌兹别克斯坦10%、土库曼斯坦15%、塔吉克斯坦12%、吉尔吉斯斯坦10%。
特许权技术预提税,伊拉克15%、土耳其20%、叙利亚5%、约旦15%、黎巴嫩5%、以色列25%、巴勒斯坦5%、沙特阿拉伯15%、也门10%、阿曼10%、阿联酋不征税、卡塔尔5%、科威特不征税、巴林不征税、希腊20%、塞浦路斯10%、埃及20%、哈萨克斯坦15-20%、乌兹别克斯坦20%、土库曼斯坦15%、塔吉克斯坦15%、吉尔吉斯斯坦10%。
/#我国与西中亚国家间税收协定主要内容
1、常设机构
常设机构概念的适用除了消除双重征税外,还避免了双重不征税现象的出现,常设机构的认定直接决定了对于向非居民征税的管辖权的划分。通过对比中国和中亚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内容,常设机构通常分为:一般类型、劳务型以及工程和劳务型。对一般类型的界定为,“本协定所述常设机构为企业进行所有或部分经营业务的固定营业场所”。同时其范围包括:分支机构、矿厂、办事处、采石场、油井等。对于工程型常设机构的认定时间标准均规定为:“建筑工地、装配工程或相关监管活动,仅以其持续一年以上的为限。”对于劳务型常设机构,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的协定在时间上认定为:以企业通过雇员或者雇用的其他人员在中亚各国提供劳务,以连续或累计超过十二个月或者183天以上的为限。
2、投资所得
投资所得主要是股息、股权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根据签订的协定条款,股息、利息以及特许权使用费通常被单独列出来,明确划分各国的征税权(见表4-7)。第一,依据征税权划分原则,股息征税权一般为居民国所有,中亚国家与我国税收协定都规定“如果该项股息的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股息总额的10%”。此外,土库曼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对股息还规定了:在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的股份情况下,对所征税款不应超过股息总额的5%。第二,针对跨境利息所得,除了塔吉克斯坦外,我国企业在其他四国的利息收入均按10%征税,而塔吉克斯坦对利息征税税率低于10%,仅为8%。中亚国家都对在国家(中央)银行或政府拥有金融机构贷款利息免予征税。第三,中亚各国规定的特许权使用费税率均为10%。
3、消除双重税收方法、信息交换以及相互协商流程。
消除双重税收方法包括抵免法与免税法。抵免法是我国和沿线国家为规避双重税收风险专门在协定中注明的方法,分为直接抵免法和间接抵免法。目前,在签订的协定中基本包含直接抵免法。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与我国税收协定中无间接抵免条款,而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与我国税收协定中有间接抵免条款,持股比例限制为20%。相互协商程序条款目的在于以协调沟通的方式化解税收冲突,保护协约国纳税企业的利益。当前,我国和中亚国家双边税收协定都规定“当纳税企业或个体认为缔约国或双方的行为会导致缴税活动与协定内容不符时,可将案情提交至所在国税务部门进行处理,该规定主要是为了在面对协定双方税务部门对协定内容解释不一致或因某方行为导致纳税者面临双重纳税风险时,可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税收冲突”。
9月11号,32个国家和地区的税务部门负责人、10个国际组织以及跨国企业代表共300余人齐聚格鲁吉亚,在第四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上共议税收。在“一带一路”日益紧密的经贸合作中,不论是“走出去”还是“引进来”,税收都发挥着重要基础性作用,既关系着企业切身利益,也影响着投资和经营者预期。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西中亚地区税收制度!
【中 亚】
“中亚”这个概念Zui早是德国地理学家亚历山大·冯·洪堡提出来的,范围大致包括现在的蒙古国、中国的内蒙古和新疆,还包括巴基斯坦、印度、阿富汗、伊朗等国部分地区,当然也包括今天我们所说的中亚五国,即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
【西 亚】
联合国西亚经社理事会定义的「西亚」国家有17个,包括巴林、埃及、伊拉克、科威特、黎巴嫩、利比亚、摩洛哥、阿曼、巴勒斯坦、卡塔尔、沙特阿拉伯、苏丹、叙利亚、阿联酋、也门、约旦和突尼斯。西亚国家主要是海湾阿拉伯国家,它们既是目前中东地区的主要石油出口国,同时也是与广州有较多经贸往来的国家。
/
#西中亚国家的流转税政策
目前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以不含税价为税基征收增值税,少数国家以含税价为税基征收销售税或消费税。西亚和中亚的国家中,征收增值税的国家有12个,征收销售税的有3个,不征收流转税的国家有7个。土耳其18%、约旦16%、黎巴嫩10%、以色列17%、巴勒斯坦16%、希腊24%、塞浦路斯19%、埃及14%、哈萨克斯坦12%、乌兹别克斯坦20%、土库曼斯坦15%、塔吉克斯坦18%、吉尔吉斯斯坦12%。伊拉克的销售税,按照烟酒30%、车票和小汽车15%、充值卡和互联网20%、高档酒店宾馆10%。叙利亚无增值税,部分服务和进口品缴纳消费税1.5%至40%。也门销售税5%、电信和全球通信服务10%、进口环节3%。以下五个国家已经宣布2018年起开始实行增值税,沙特阿拉伯5%、阿曼3%~5%、阿联酋5%、卡塔尔3%~5%、巴林5%。
/
#西中亚国家的所得税政策
境内企业在海外投资经营,影响企业投资回报的重要因素是受资国的公司所得税政策。公司所得税税率的高低、资本利得尤其是股权转让利得如何征税、亏损结转弥补期限、境外税收能否抵免、转让定价管理是否严格、有无资本弱化规则及税前利息扣除的限制规定等,也是海外投资经营的企业应重点关注的内容。伊拉克15-35%、土耳其20%、叙利亚10-28%、约旦14-35%、黎巴嫩15%、以色列9-25%、巴勒斯坦15-20%、沙特阿拉伯20-85%、也门20-50%、阿曼12-55%、阿联酋20-55%、卡塔尔10-35%、科威特15%、巴林46%、希腊29%、塞浦路斯12.5%、埃及22.5-40%、哈萨克斯坦6-20%、乌兹别克斯坦7.5-15%、土库曼斯坦8-20%、塔吉克斯坦5-23%、吉尔吉斯斯坦1-20%。
境外已纳税不能抵免的国家有叙利亚、约旦、黎巴嫩、巴勒斯坦、阿联酋和卡塔尔,其他国家允许居民公司在境外已纳税在境内汇总纳税时抵免,但大多数国家实行限额抵免,科威特、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只对在税收协定国已纳税实行抵免。
/
对转让定价管理比较宽松或没有要求的国家有伊拉克、叙利亚、巴勒斯坦、阿联酋、科威特和巴林,到这些国家投资的中国企业应运用转让定价方法进行shuiwuchouhua,以Zui大限度地减轻境外税负。
对资本弱化有限制规定的有土耳其、沙特阿拉伯、也门、阿曼、卡塔尔、希腊、埃及、哈萨克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其中,有明确的债务资本比例规定的有土耳其、也门、阿曼、卡塔尔、埃及和哈萨克斯坦,到这些国家投资的企业进行债权融资应遵守所在国的规定,以免造成利息被视同股利征收较高的税收。
#西中亚国家的预提所得税政策
为了将外国投资留在本国境内,对跨国公司以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技术费及其他各种形式收回投资,要征收一道预提税。
股息预提税,伊拉克不征税、土耳其15%、叙利亚不征税、约旦不征税、黎巴嫩10%、以色列20-30%、巴勒斯坦不征税、沙特阿拉伯5%、也门不征税、阿曼不征税、阿联酋不征税、卡塔尔不征税、科威特15%、巴林不征税、希腊15%、塞浦路斯不征税、埃及5-25%、哈萨克斯坦15-20%、乌兹别克斯坦10%、土库曼斯坦15%、塔吉克斯坦12%、吉尔吉斯斯坦10%。
分公司利润预提税,伊拉克不征税、土耳其15%、叙利亚不征税、约旦不征税、黎巴嫩10%、以色列15%、巴勒斯坦不征税、沙特阿拉伯5%、也门不征税、阿曼不征税、阿联酋不征税、卡塔尔不征税、科威特不征税、巴林不征税、希腊10%、塞浦路斯不征税、埃及5%、哈萨克斯坦15%、乌兹别克斯坦10%、土库曼斯坦15%、塔吉克斯坦15%、吉尔吉斯斯坦不征税。
利息融资费用预提税,伊拉克15%、土耳其10%、叙利亚7.5%、约旦15%、黎巴嫩5-10%、以色列25%、巴勒斯坦5%、沙特阿拉伯5%、也门10%、阿曼不征税、阿联酋不征税、卡塔尔7%、科威特不征税、巴林不征税、希腊15%、塞浦路斯不征税、埃及20%、哈萨克斯坦15-20%、乌兹别克斯坦10%、土库曼斯坦15%、塔吉克斯坦12%、吉尔吉斯斯坦10%。
特许权技术预提税,伊拉克15%、土耳其20%、叙利亚5%、约旦15%、黎巴嫩5%、以色列25%、巴勒斯坦5%、沙特阿拉伯15%、也门10%、阿曼10%、阿联酋不征税、卡塔尔5%、科威特不征税、巴林不征税、希腊20%、塞浦路斯10%、埃及20%、哈萨克斯坦15-20%、乌兹别克斯坦20%、土库曼斯坦15%、塔吉克斯坦15%、吉尔吉斯斯坦10%。
/#我国与西中亚国家间税收协定主要内容
1、常设机构
常设机构概念的适用除了消除双重征税外,还避免了双重不征税现象的出现,常设机构的认定直接决定了对于向非居民征税的管辖权的划分。通过对比中国和中亚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内容,常设机构通常分为:一般类型、劳务型以及工程和劳务型。对一般类型的界定为,“本协定所述常设机构为企业进行所有或部分经营业务的固定营业场所”。同时其范围包括:分支机构、矿厂、办事处、采石场、油井等。对于工程型常设机构的认定时间标准均规定为:“建筑工地、装配工程或相关监管活动,仅以其持续一年以上的为限。”对于劳务型常设机构,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的协定在时间上认定为:以企业通过雇员或者雇用的其他人员在中亚各国提供劳务,以连续或累计超过十二个月或者183天以上的为限。
2、投资所得
投资所得主要是股息、股权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根据签订的协定条款,股息、利息以及特许权使用费通常被单独列出来,明确划分各国的征税权(见表4-7)。第一,依据征税权划分原则,股息征税权一般为居民国所有,中亚国家与我国税收协定都规定“如果该项股息的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股息总额的10%”。此外,土库曼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对股息还规定了:在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的股份情况下,对所征税款不应超过股息总额的5%。第二,针对跨境利息所得,除了塔吉克斯坦外,我国企业在其他四国的利息收入均按10%征税,而塔吉克斯坦对利息征税税率低于10%,仅为8%。中亚国家都对在国家(中央)银行或政府拥有金融机构贷款利息免予征税。第三,中亚各国规定的特许权使用费税率均为10%。
3、消除双重税收方法、信息交换以及相互协商流程。
消除双重税收方法包括抵免法与免税法。抵免法是我国和沿线国家为规避双重税收风险专门在协定中注明的方法,分为直接抵免法和间接抵免法。目前,在签订的协定中基本包含直接抵免法。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与我国税收协定中无间接抵免条款,而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与我国税收协定中有间接抵免条款,持股比例限制为20%。相互协商程序条款目的在于以协调沟通的方式化解税收冲突,保护协约国纳税企业的利益。当前,我国和中亚国家双边税收协定都规定“当纳税企业或个体认为缔约国或双方的行为会导致缴税活动与协定内容不符时,可将案情提交至所在国税务部门进行处理,该规定主要是为了在面对协定双方税务部门对协定内容解释不一致或因某方行为导致纳税者面临双重纳税风险时,可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税收冲突”。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单证服务
了解中亚、西亚国家税收制度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深圳市红三羊供应链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15年01月22日
法定代表人詹伟杰
注册资本500
主营产品买单报关,进口报关,RCEP产地证,商检,熏蒸,植检,外汇兑换,1039市场采购报关,9710跨境电商报关,代理退税,国际物流
经营范围供应链渠道设计与管理;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代理报检业务;代理报关业务;日用品、通讯产品、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化妆品、服装鞋帽、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及材料、装饰材料、塑料制品、汽车零配件、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展览展示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投资兴办实业(具体事项...
公司简介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打破行业的习俗和假设,探索出新的服务、新的商业模式。把原本由管理咨询公司、第三方物流公司、外贸进出口公司、资金平台公司、报检报关公司、清关公司、仓库管理公司等分别履行的多种职能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为客户提供整散货物的进出口环节:进出口报关、产地证、商检、单证代做、买单报关、包柜、熏蒸植检、散货报关提交、外汇代收、海陆空运报关报检、代理退税、市场采购1039、跨境电商9710报关、国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