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商户申请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粤Z牌(非港珠澳大桥口岸)
申请条件
在广东省投资的国外和香港、澳门、台湾商户,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可申办商务车指标。
如:纳税15万可申办第1个,50万可申办第2个,100万可申办第3个,每增加100万可增办1个,蕞多不超过15个。
同一内承单位有多个投资商户的,按投资比例计算纳税额。
同一投资商户投资多个内承单位的,只能选取其中一个内承单位办理。
选定口岸后不能变更。
原已申办粤港、粤澳商务车指标的投资商户,如需申请增办指标,按增量指标条件办理。
办事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回执、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商户登记文件(根据商户类型提供相应文件)。
车辆所有人登记名称与投资者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交证明两者关系的文件(子母公司、股东或董事)。
内地企业申请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FU牌(非港珠澳大桥口岸)
申请条件
1.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并已在广东省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可以申办1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2.在广东省登记的金融机构,或在内地登记的金融机构在广东省的分支机构,其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可以申办1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3.外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以及已办理出境公务车的企业,不予办理出港商务车指标。
办事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
2.金融机构需提供银保监会或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文件;
3.金融机构需提供《金融业务许可证》;
4.驾驶人的身份证,通行证,内地和香港驾驶证件(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
5.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