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面要求企业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2024-12-22 07:00 223.73.210.103 1次
发布企业
信达检测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5
主体名称:
信达检测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359478334D
报价
人民币¥1000.00元每件
关键词
质检报告,投标报告
所在地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官田村新时代工业区七号
联系电话
13510588137
手机
13510588137
高级工程师
严工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13510588137

产品详细介绍


关于CMA标识章使用

对于国家认监委关于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统一实施的通知(国认实〔2018〕12号)的第三(三)条“检验检测机构接受相关业务委托,涉及未取得资质认定的项目,又需要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证书时,相关检验检测报告、证书不得加盖资质认定(CMA)标志,并应在报告显著位置注明“相关项目未取得资质认定,仅作为科研、教学或内部质量控制之用”或类似表述”,现相关机构解读为:一份报告中,只要有未通过CMA认定的项目(例如一份报告有100个项目,其中98个通过CMA认定,2个未通过),在报告中清楚标注出非资质认定的项目,且备注”其结果仅供客户内部使用,不具备对社会的证明作用“的字眼,这种情况下也不能盖CMA章。请问这是否正确释义?

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满足《合同法》的相关要求。

03、CMA对废止标准是否受理

我机构为上海一家第三方检测机构。目前想申请告知承诺扩项,遇到一个问题:所扩产品标准是现行的,该标准某参数引用了2006年的一个废止方法标准,现行的方法标准是2019年版的。原则上产品标准和其引用的方法标准应一起申请CMA扩项,请问,CMA是否受理废止的方法标准的申请?如果不受理,机构应该如何申请该产品标准全部或者部分能力?谢谢指导~

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如该产品标准仍然有效,可依据产品标准引用的旧标准申请资质认定。


关于信达检测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4日
法定代表人邓华丽
注册资本100
主营产品企业投标质检报告 招投标检测报告 住建局投标报告 财政局投标报告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检测服务(不含限制项目)。
公司简介信达检测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创建于2003年8月,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于2015年4月新三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832172,是国内综合性的独立第三方民营检测服务机构。2016年调整进入新三板创新层,2017年、2018年维持在创新层。2014-2016年营收增长60%以上,2017年营收同比增长约20%,营业收入超1亿元,净利润达1200多万。信达检测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下设15家分子公司及服务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信达检测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自行发布,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