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ui近,有小伙伴来问小编,著作权登记要是被别人抢登了该怎么办?是不是就没办法要回自己的著作权了?
事实上,遇到这种情况也并不是毫无办法。你可以通过两个步骤来要回著作权:1、证明自己是真正的著作权人;2、申请撤销侵权人的版权登记。
一、证明自己是真正的著作权人
在进行这个步骤之前我们需要知道一点,作者拥有著作权,这件事本身其实是不受登记影响的。之会出现被抢先登记的情况,是因为著作权登记原本就是为了防止版权纠纷而出现的形式审查,只要提交材料是符合要求的,著作权登记就可以通过,著作权登记只是作为版权归属的初步证据,而非是确认版权本身。
根据《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作者创作完成作品,不论是否发表,均享有著作权。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2条规定,作品实行自愿登记。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1条规定,作品登记,是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2条规定,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6条规定,作品的登记机关一旦发现著作权登记错误,是应撤销相关版权登记的。
综合以上四条可以看出来,著作权登记是为了保护原作者的权利,如果能证明著作权归属另有其人,著作权登记是可以被撤销的。
二、申请撤销侵权人的版权登记
撤销版权登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你要找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才是著作权人。比如你创作作品的构思、手稿、底稿、存图等一切可以证明你创作过程的证据,都需要存证。
你需要向版权局提交申请,等待结果。一般来说,证明自己是著作权人+撤销错误的版权登记,二者是进行的,如果无法拿出有力的证据,就很难撤销版权登记。
在日常生活中就培养起版权意识是非常重要的。做好版权保护,版权确权登记是第一步。
及时对作品采取具有司法效力的确权,不仅能极大减少后续各个环节中不必要的补救式自证成本,也是企业或个人版权管理体系的起点。对作品进行登记确权,可以明确版权的归属,有效维护版权方的合法权益,发生版权纠纷时可以作为一种权利证明。当版权方被侵权需主张自己的权利时,登记的事项也可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明确版权归属还有利于作品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传播和实现经济价值,在授权或转让时,登记的内容可以作为拥有权利的证明,使得无形的版权变为有形的资产,价值成倍增长。
对于内容创作者来说,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创作作品时,尽可能地保存好自己的一些创作过程,比如图稿、创作手札等;
2、完成作品后,一定要及时做好版权保护。版权登记越早做越好;
3、发现作品被侵权后,保持冷静,通过截图、录屏等方式存档对方侵权的证据,再采用合法手段进行维权;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3个月的公告期获得核准注册了,此时公司可以依据商标法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对无效宣告申请有5年的时间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由申请无效宣告了(不受此时间限制)。对商评委的裁决,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