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香港未再加工证明?
未再加工证明其实简单来说是香港海关那边在原产地证书上面盖上未在加工证明印章,如是普通产地证CO,东盟产地证FE,智利产地证FF等等各项各类的产地证书,盖在官方使用栏上;如果产地证已经邮寄给国外了,没办法出具产地证,那么这个时候香港海关也可以出具*立的未再加工证明文件;方便国外清关使用;国外客人不懂,需要说在证书上面加盖香港未再加工证明的章。因为中国出口到国外的货物,经过了香港中转,但是客户那边不知道这批货物在香港有无经过任何的加工改造,需要中国的出口商这边做未再加工证明给他们,因此,在优惠制原产地证的证书上面,就多加盖了香港中检公司的章"未再加工证明的章”
申请未再加工证明所需资料:
1、原产地证书正本;
2、提单复印件一份;
3、清关发票复印件一份;
如果需要申请未再加工证明,还请您联系我司,我司在香港设有办公点有固定人员在香港申请未在加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