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些年中国内地与香港的贸易关系日益密切,香港公司参与内地经贸往来越来越多。不仅对香港公司主体资格的证明越来越多,对于香港公司董事会决议在内地使用的频率也随之增加多。
所谓香港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公证,也叫香港公司全套资料律师公证,就是能证明其公司资格的文件,一般指的是公司注册成立文件,香港公司主体包含以下文件:香港公司注册证书CI、商业登记证BR、周年申报NAR1或NNC1文件、章程等。
用于不同的地区会有不同的公证流程和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香港公司主体资格文件用于中国大陆
香港公司主体资格文件在大陆使用(Zui常见的),需要办理是司法部授权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后出具公证说明书,转递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二)香港公司主体资格文件用于海牙成员国
香港公司的主体资格文件要在海牙成员组织使用,需要香港国际公证人对所要使用的文件进行公证,转递香港高等法院加签。
三)香港公司主体资格文件用于非海牙成员国(中国大陆除外)
如果香港公司的主体资格文件使用国为非海牙公约成员国,需要先由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送交香港高等法院加签认证,Zui后还要做该国驻香港领事馆认证之后,文书方可在该国使用;
香港公司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公证认证程序:
文件用在大陆:香港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需要对香港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办理公证,即公司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公证文书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
需要办理公证的香港公司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一般包括:注册证书CI、商业登记证BR、周年申报表NAR1或法团成立表格NNC1。
文件用在海牙成员办理海牙认证:香港国际律师公证,香港高等法院加签。
香港公司要在中国大陆设立外商代表处,或者在中国大陆进行投资设立外商投资公司或者外商独资公司,中外合资公司时,中国政府会要求香港公司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其实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就是要求香港公司在香港进行律师公证,香港公司律师公证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的,是需要中国司法部认可的香港律师对这家香港公司进行香港公司律师公证,公证好的文件只有加盖中国香港法律服务有限公司转递专用章方为生效,才被中国大陆所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