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不运营要怎么注销?整理香港公司撤销注册(注销)6个热门问题!
香港公司注册后如果不营运是需要注销的,如果不营运又不参加年审报税,又不主动注销,可能会收到法院传票,长期不营运且不维护,香港政府会对其进行强制清盘注销,对公司董事和股东入境也有影响,现在我们来总结下不营运但有偿债能力的香港公司撤销注册(注销)大家比较关注的6个问题.
一.哪些类型公司可以申请不营运撤销注册?
①可以申请的公司或个人:可以递交申请撤销注册的公司类型包括私人公司或担保有限公司,或者这些公司的任何董事或成员可以提交申请,申请人如是公司,则须在申请中提名一名自然人,负责接收撤销注册通知书。
②不可以申请的公司类型:《公司条例》第749条指明的公司(如公众公司、某些保险业公司、信托公司等,如下图展示)或根据《公司条例》第16部注册的公司。
二. 在什么情况下可提出申请公司撤销注册?
①该公司的所有成员均同意撤销注册;
②该公司仍未开始营运或经营业务,或在紧接提出申请之前的3个月内没有营运或经营业务;
③该公司没有尚未清偿的债务;
④该公司不是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
⑤该公司的资产不包含位于香港的不动产;
⑥(如该公司是控权公司)该公司的所有附属公司的资产均不包含位于香港的不动产;
⑦该公司已取得税务局局长发出的《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不反对通知书)
三.香港不营运公司撤销/注销流程
香港公司的撤销注册的申请须于不反对通知书发出日期起计3个月内,以表格NDR1交付公司注册处。表格须连同所须费用及不反对通知书一并交付。
步骤 1 :申请不反对通知书
向税务局局长申请《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不反对通知书」)。
步骤 2:交付对应文件
于不反对通知书发出日期起计3个月内,透过本处「注册易」以电子形式或到金钟道政府合署14楼收款处以印本形式交付下列文件:
表格NDR1 - 私人公司或担保有限公司撤销注册申请书,连同费用港币420元(此项费用将不获退回); 及
不反对通知书 -以印本形式交付的不反对通知书须为正本,而以电子形式交付的不反对通知书,则须为经申请人、董事或公司秘书核证的副本。
注意事项:
①申请撤销注册的公司必须已符合公司撤销的所有条件申请条件。
②在提出撤销注册申请前,公司应确保公司的财产(包括公司银行户口结余、车辆及物业等)已妥善处置。
③任何人如在与申请有关连的情况下,明知或罔顾实情地提供属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300,000元及监禁2年;或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第6级罚款(100,000元)及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