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Zui大的优点是程序和审批流程较为简单,是投资越南Zui方便快捷的商业方式。尤其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是拓展越南市场业务的理想选择。
另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的风险较小,仅以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外承担责任。
2.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全部或部分由外国股东成立,对股东国籍没有严格限制。对于股东人数的规定,要求Zui少3人,没有上限。
股份有限公司优点是被允许发行股票,可以在越南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因此是大中型企业乃至于跨国集团公司投资越南的理想选择。
3. 代表处(RO)
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外国公司,可以在越南设立代表处。
虽然越南代表处可以100%外资持有,但缺点是不允许在越南从事与生产有关的商业活动,只能参与市场研究和促进其母公司的业务。但代表处不能进行商业活动,即不能在当地构成购销关系,故无须缴纳所得税。
4. 分公司
根据越南法令,经营时间超过5年的外国公司,便享有在越南设立分公司的资格。其中,外资企业越南分公司的业务类型必须与企业本身的业务线相一致。
分公司的优点是易于建立、不需要任何股东,没有资本要求,只要拥有当地代表即可。
成立分公司的缺点是没有独立的名称,没有独立的法人身份,财务报表每年都必须和母公司进行合并申报,设立手续相对复杂。